大哥,一個30而立的男人,不跟家裡伸手拿錢,不作壞事,為什麼還要跟家裡證明自己有工作,這個要求本身就不合理吧?不合理的要求你為什麼要煩惱要不要做?
你能夠全額負擔的起買一間新房子嗎?如果你負擔不起,這個問題本身就像女朋友問你,我跟你媽掉到水裡,你要先救那一個?一樣的無聊,因為不會發生,所以哄哄她就好。
如果你能全額負擔,那是你的錢,你是你錢的主人,你想買房子就買,記得掛到自己名下。買完記得搬進去,禁止令堂入內。
如果他們出頭期款,你出貸款,那就要問你,你打算要繼續跟他們住在一起嗎?如果不要,你就跟他們說,你希望能獨立負擔買房的責任,只是沒錢買,晚點再說。
如果你覺得跟他們住ok,那就買你的名字,可以節省日後遺產稅的問題。
最後,你都知道令堂控制慾望很重了,而且還是沒有病識感的那一種,現在不是問她的舉動合不合理,而是問自己你打算怎麼辦?
A.逃走,避而遠之。
B.對幹,正面衝突。
C.用智慧化解,高難度。
D.默默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