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22歲就不自稱少女了= =++++我的習慣啦
刑法上18歲好像就叫婦女 略誘婦女罪(姑且不論這條罪的意義)的犯罪客體
我沒記錯的話(刑法分則念一次就去考試了= =+++)
總之
昨天 下午開始下起大雨
我在看醫生回家的路上想說 大丹(公園裡的流浪狗)是躲哪面對下雨天
在平常那個奇怪的裝置藝術(有點像一個圓錐上又倒放一個圓錐)底下發現他
那個不怎麼有擋雨的效果
(順帶一提今早我把它拿去頂樓晾 下午忘了收 晚上9點開始下雨= =)
不收了 明天再晾半天吧= =
丹的背都濕了
打雷她好像有點反應
我那時在喝桂圓鮮奶茶加珍珠(就是最近想死頻率很高 會給自己一點努力活下來的犒賞)
就想說分她幾口 她很不屑 她應該覺得我很煩
後來我想說她背都濕了 我去廁所抽衛生紙幫她擦擦好惹
因為我的鞋濕了 從進公園就一直光腳丫
踩在長有一些有刺果實 以及含羞草 鬼針草的草皮上 踩到刺超痛
有點像在玩那個 活體踩地雷= =
前後被刺了10來次有我才發現可以爬柵欄進去 不一定要踩草皮
不過光腳走在下雨的石子路或水泥路上蠻舒服的
反正怎麼擦都不會乾
大丹又不屑 我真的覺得她感到我是個大干擾 她很想睡覺
之後陪她淋了一小時雨(on 雨衣)
就光著腳走回機車回家惹
今天吃完藥起床沒昨天那麼想死了
晚上去立委服務
去了才發現沒帶手機
答應朋友八點半要叫他
當下一陣恐慌
幸好今夜無人
我吃了一塊雞排(好像是立委夫人請客)之後就走了
所以我今天到底是去幹什麼的呢
吃雞排
抱怨一下
現在要吃好多藥(因為想自殺跟自殘的衝動太激烈)
早中晚都有 還有睡前= =
一週的自費藥費就要150
有種錢沒開的感覺
下週大概就要搬出去吃自己
想想有點焦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