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j01019廣告文退文二篇+永久水桶

作者: belt (可可-smokin' cigarette)   2017-11-27 21:07:02
查使用者: ej01019
於2017/11/20、11/25在Prozac板發文銷售桌曆與姓名貼,
有廣告文之嫌,板主去信要求提供無營利之證明後,
該使用者先是要求板主明列板規條款,板主再次去信說明板規後,
ej01019回覆即使有能力也不願提供證明,要求直接水桶。
故判定此二篇文章無法證明無營利行為,
違反【prozac板板規4.0版】第九條廣告文規範,
退文並處永久水桶。
違規證據列舉如下:
(板面現存文章已由該使用者編修,以下文章證據為板面資源回收桶之原文。
為避免廣告,文中賣場連結部分馬賽克處理,
原文證據皆已收錄精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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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18 11/20 ej01019 □ [晴天] 限量五本桌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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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Q4Z1HK- (prozac) [ptt.cc] [晴天] 限量五本桌曆;)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rozac/M.1511141457.A.53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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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j01019 (真正) 看板 prozac
標題 [晴天] 限量五本桌曆;)
時間 Mon Nov 20 09:30:5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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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桌曆;)
有幾位版友來信想購買
於是我把它上架了
版友價「300」,我會再投30元在你的包裹裡面!包材的部分我吸收。
http://seller.pcstore.com.tw/S1...........htm
純成本價330 (含泡棉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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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量5本
12/1印製,12/12前完成出貨。(若印刷公司有耽擱敬請見諒)
客製化商品請先ATM付款(付款方式請先下單,會友付款資訊)
感恩~
當然有人喜歡我會再加印
作者: kodi (赤司征十郎)   2016-11-20 09:38:00
隨喜
作者: epoch3004 (木字旁)   2016-11-20 11:57:00
已訂!
作者: ej01019 (真正)   2016-11-20 12:05:00
收到~感謝e大支持!
作者: eternalfall (不能飛所以墜落)   2016-11-21 14:37:00
你好厲害!!會開pchome的賣場耶
作者: ej01019 (真正)   2016-11-21 16:17:00
e大這是稱讚嗎?
作者: DCcheng   2016-11-22 20:20:00
Cool~
作者: xqueerx (sad news...)   2016-11-25 18:17:00
免費喔~16+30=46捏
作者: putidajhang (pearody)   2016-11-25 18:20:00
我也喜歡這種質感!推推好心~
作者: DCcheng   2016-11-25 18:32:00
字好看
作者: ej01019 (真正)   2016-11-25 18:40:00
剛剛在排版自己的作品,會多幾張出來,順便分享給索取的板友。TO1樓:郵資跟印刷自己出很正常吧?
作者: xqueerx (sad news...)   2016-11-25 19:44:00
嗯,通常贈送就是自付郵資吧
作者: ej01019 (真正)   2016-11-25 19:51:00
你可以不要索取阿: ) Up to you
作者: xqueerx (sad news...)   2016-11-25 19:54:00
謝謝~送我都不想要:)
作者: ej01019 (真正)   2016-11-25 19:59:00
其實你也可以不要進來耶!而且沒有人要送沒禮貌的人:)(不要對號入座)
作者: qqqlisa (兔子蹦蹦跳跳)   2016-11-25 20:03:00
推E大好心,自付郵資本來就是基本的啊不懂有人在酸什麼
作者: xqueerx (sad news...)   2016-11-25 20:14:00
自付郵資是應該的,但原po還加上30元成本,16+30=36還算錯…我只是好心提醒。不曉得是哪裡看不懂?其實e大之前還發月曆文…如果不是贈送(只需付郵資),很難不算是自打廣告文(板規看看吧)想免費幫版友做←是原po自己寫的吧
作者: ej01019 (真正)   2016-11-25 20:30:00
原來有人不知道設計是需要費用的啊?!受教了。
作者: xqueerx (sad news...)   2016-11-25 20:39:00
你要賣要設計費隨便你,只是這裡不適合廣告文
作者: ej01019 (真正)   2016-11-25 20:45:00
廣告文是你定義嗎?郵資郵局收去,印刷印刷廠收去,你想要吃人夠夠就講一聲,彷彿你認為ej01019不能免費設計東西給版友,就很有道理。你想要也自己po一篇設計東西給版友的文章,想要又不說,說了也說不清楚想要什麼?還有,這篇文章不歡迎你。
作者: xqueerx (sad news...)   2016-11-25 21:04:00
好吧~那就壞人做到底,你賣月曆的那篇運費:「全家純取貨800元」…請自己看看是否又打錯了XD
作者: ej01019 (真正)   2016-11-25 21:05:00
好吧!自己不知道PCHOME現在超商免運也是很麻煩的。筆記一下~還有不歡迎的意思是:「不誠心希望,也不樂意接受。」果然還是需要解釋
作者: eternalfall (不能飛所以墜落)   2016-11-26 12:01:00
設計沒有收費啊,是印刷跟郵資耶
作者: hesione (我離開我自己)   2016-11-26 13:23:00
我同意這有踩線問題,一來成本問題本身就很難說,如果說收成本okay,那如果有本意賣任何東西的人跑來成本100說1000有誰知道? 以印刷的例子的話,印刷一向是印少貴,印多便宜, 甚至有些還有最低接案量,也就是即使不"贈送",自己負擔的費用搞不好一樣甚至更高,也就是自己也有實際的可能利益但是說贈送,我覺得確實很灰色地帶。即使完全真的沒利益,帳目清楚的"收成本費"到底算不算贈送,收取東西成本在贈送版是違反版規的,所以意思應該很清楚
作者: ej01019 (真正)   2016-11-26 13:28:00
有請版主大人解釋版規好惹。明文禁止的話,大家也就有理可循、我也不再做了。不再為版友做了,因為這是違反版規的。我是非常同意法實證主義的!也沒什麼好嘴的~
作者: hesione (我離開我自己)   2017-11-27 21:44:00
推版主
作者: bartwang (利禦寇)   2017-11-27 22:07:00
要求直接水桶的說法也許惹毛了版主,但三個月水桶夠了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7-11-28 00:13:00
作者: ktta (一手好牌)   2017-11-28 00:45:00
滿可憐的 這使用者也po了快450篇文章 算是很喜歡p板吧這幾篇也不算惡意的廣告文 感覺罰的有點重了照現行板規來罰就是這樣 這個我明白 有可能未來不是如此罰嗎
作者: Jaies (雞肋)   2017-11-28 00:55:00
其實已經有人提醒,但他堅持才會板主出來洗地,已經算鬆了
作者: Nishikino252 (にこちゃんのNo.1ファン)   2017-11-28 00:56:00
永桶好嚴重...
作者: ktta (一手好牌)   2017-11-28 00:58:00
我以為原本這條文的用意 是罰那種專門的廣告帳號 所以才會一次就永久 但是這個帳號明顯不是廣告專用的帳號如果公告下方不適合討論這些 也請麻煩有人提醒我 我無意冒犯
作者: knai (月)   2017-11-28 01:09:00
其實條文就寫死在那 不會因為誰PO了幾篇文就變特殊情況
作者: ktta (一手好牌)   2017-11-28 01:10:00
我沒有要幫誰說情的意思啦 只是條文本來有可能會演進不然我們的立法委員就要失業了
作者: knai (月)   2017-11-28 01:11:00
而且本來可以提出證據 當事者不願提出 當然只能依照版規條文是可以修改 演進 但目前"當下"的條文就是如此啊。。。
作者: ktta (一手好牌)   2017-11-28 01:13:00
我完全沒有反對你的意思 我根本不在乎當事人如何我只是提出討論 這是否是當初設立這個條文的意思?所以我一開始的推文就說「未來」怎樣怎樣
作者: knai (月)   2017-11-28 01:14:00
這 我不知道了 也許真的是針對那種特意的廣告文吧一開始也許真是如此 但未來我覺得是可以研議 建議之類的或許這方面想參與的版友可以有所什麼之類((?))的動作之類的但就目前條文來說 並沒有特別除外條例就是了 只能問版主了
作者: belt (可可-smokin' cigarette)   2017-11-28 01:44:00
條文短期不會修改 這篇公告板主在水桶前以極盡禮遇有板友檢舉 而當事人不願意提供證明的情況下我們只能依照板規條文處理 我認為我已經盡我所能盡到溝通義務 而月曆那篇的300元也確實是會有爭議的此案主因為當事人拒絕提供非營利證明 非常態 視為個案故暫時不考慮修改板規條文(其他該講的板友都幫我講了)
作者: FlyFuta (腐來腐太)   2017-11-28 04:02:00
我站中立.....我同意設計是要錢的,不過ej大說了是免費,但是運費跟印刷費真的不算在內,很多非設計圈的人不了解印刷跟設計是分開的,只是現在有很多工作室同時有這兩種服務...所以才會以為是一起的如果說能夠提出郵寄時請郵局開的收據,以及也可以請印刷廠開收據的話....是不是就算是無營利證據了呢?只不過桌曆的部分...我真的沒辦法說了.....成本的變因有很多,廠商、地區、運氣、店家、印刷廠存什麼心開的價....這我真的沒辦法說了.....
作者: hesione (我離開我自己)   2017-11-28 07:30:00
重點是贈送的定義,跟設計跟印刷是不是一起根本無關,今天如果有人說"贈送"蛋糕,然後說要收麵粉錢蛋的成本費,但是做蛋糕免費,我個人不認為這算贈送因為在贈送版這種贈送不符合標準,當然每個人可能有不同定義,用贈送版是因為算是一個相對公允的標準何況最關鍵的是板主有給當事人證明的機會 但是他拒絕那就是他自己的選擇。
作者: FlyFuta (腐來腐太)   2017-11-28 08:47:00
照h大的說法...設計就還細分從草稿到完稿,這中間所花的紙跟筆墨的錢...如果要以蛋糕來說的話,我也是認為把成本去掉才是免費
作者: hesione (我離開我自己)   2017-11-28 08:58:00
蛋糕師也要設計啊烤蛋糕技術也要錢啊。標準太不一致了蛋糕師傅難道就不會這樣認為嗎?還扯到紙跟筆墨要不要乾脆說用電腦做完稿要算用電腦幾分鐘電費網路費電腦耗損費用? 我的意思就是要算每個人都會算要怎麼算都可能,所以我之前才會講如果有人成本100說1000又有誰知道計費方式都是"人為決定"的。最終回歸到就是一個問題送服務但是用的電要收錢,一般來說有多少人認為這樣算免費
作者: xqueerx (sad news...)   2017-11-28 09:54:00
我的想法很簡單就照板規走,有時睜一眼閉一眼就算了(有些文章未達20字,不雅文字…等等)但若一而再再而三…變成是否是默許大家都可仿效呢?我想e大可能覺得在販售月曆時沒遇到什麼阻礙(提醒),於是好心再添一樁…但很自然的我會思考板規的意義在哪?未來是否會有第三篇或它人效仿?至於推文中的很多莫名情緒化字眼(我另單獨回覆一篇)什麼「要吃人夠夠就講一聲…」嗯,我google了…『=佔別人太多便宜,欺人太甚的意思』…哪壺?需要這樣攻擊嗎?我不是傻眼,而是有點淡淡的難過,很想罵人但還有點理智關於廣告文的定義在它板也不乏有些討論 e.g.#13tF9iLG (bookhouse)#1HhKnvRg (Option)e大在最後一文提到「不願意提出(証明) 因為這是侮辱」我想真的不用跟自己過不去,事情有時就端看如何處理,爭一口傲氣真的沒有副作用嗎
作者: ktta (一手好牌)   2017-11-28 11:16:00
中間討論此個案的堆文我就略過 因為我真的沒興趣因為板主說短期之內不會修改板規 那我就會擔心未來有沒有可能我自己或其它人會不小違反 請問要提出怎樣的證明無營利?
作者: xqueerx (sad news...)   2017-11-28 11:32:00
贈送+自付郵資或面交…很難嗎
作者: ktta (一手好牌)   2017-11-28 11:33:00
我覺得很難啊 我沒作過這些事情 你這樣寫我還是不懂面交我懂 就是面交就無此問題郵資因為是公定的所以可以推算出來 是嗎?
作者: xqueerx (sad news...)   2017-11-28 11:35:00
或是到其它地方板,有交易資格選項的,公開交易…
作者: ktta (一手好牌)   2017-11-28 11:35:00
所以總之從頭到尾不要收錢就是了 除了郵資?可是我就是想送P板的板友的話 我可以放一個其它板的文章ID嗎這樣會不會還是廣告?
作者: xqueerx (sad news...)   2017-11-28 11:39:00
郵資可推算,例如郵局官網都有各式寄費的試算表,其它便利商店也有固定價錢。你可以指定以自己最方便熟悉的運送方式,這點我相信是受贈者皆能配合才是
作者: ktta (一手好牌)   2017-11-28 11:42:00
明白了 所以就是除了郵資之外都不要收錢就是了那未來是不是能把這麼明確的條文寫到板規中去呢這樣要送東西的人也不會再犯一樣的錯了當然是看板主決定啦 因為這邊也不算多麼正式的討論我剛剛看了一下之前板上人怎麼送東西的 從頭到尾不要提錢要的人自己來訊來信 我覺得這個方法最好 一切私下談以免被人檢舉了
作者: xqueerx (sad news...)   2017-11-28 11:54:00
我自己做studio的都很少打廣告了,更甭說販售…倒是常送人,這大概是我賺不了錢的原因吧(苦笑
作者: ktta (一手好牌)   2017-11-28 11:56:00
真的啊 不過和我有什麼關係 我只想知道我未來送東西要怎麼送你上面已經有指導我了 謝謝
作者: xqueerx (sad news...)   2017-11-28 12:05:00
(和你沒關係啦XD,這只是我自己的風格…和任何人無關
作者: belt (可可-smokin' cigarette)   2017-11-28 12:39:00
@ktta 我已經直接回推在你的文章下方告知什麼叫做不營利我們的認定在PTT各板面已經算是極度寬鬆 如果大家認為要改板規 我會和J板主討論參照合購板的條款 目前合購板是PTT禁止營利方面規定最為嚴格的板面
作者: ktta (一手好牌)   2017-11-28 13:16:00
明白 如果未來能訂的越明確應該是越好 小的意見是如此會這麼在意是因為此條一次就進永久水桶 非同小可形同直接判死 希望板主大人能夠理解 謝謝
作者: belt (可可-smokin' cigarette)   2017-11-28 15:54:00
@ktta 你可以查一下我們過去廣告的處理方式 本來就是一次判至少我從2015上任以來 這次是唯一有給回信機會解釋的上面我也講了 如果大部分人意見是需要修改板規那板主群會直接以最嚴格的合購板做為參考
作者: ktta (一手好牌)   2017-11-28 16:23:00
我沒有很熟悉合購板的板規 所以就去看了一下我個人的意見是樂觀其成 因為就算是合購板 廣告和營利的罰則廣告初犯一個月桶 營利依照情節輕重,水桶三個月~永桶至於過去怎麼罰我也想看 不過興趣並不大 就和這個案例一樣就像古時候有「斬立決」這種東西 可是現在已經沒了任何一個組織的規則 都有可能隨時代演變 我們單就這點討論我的感覺是在場各位都是理智的人 並沒帶有太多情緒在其中
作者: Jaies (雞肋)   2017-11-29 02:31:00
合購很吃人力,可可妳們玩不來,我跟他們很熟,發文要審核
作者: belt (可可-smokin' cigarette)   2017-11-29 09:12:00
感謝Jaies的意見 板主討論後認為現有廣告文章不需修改打錯 廣告文條款不需修改 但會新增贈送文條款參照合購的部分會參照可用的 不會像他們龐大到無法執行另外當事人已來信補上證據 也將發布取消水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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