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諮商時,釐清了一些自殺相關的問題,只是需要些時間去消化。
諮商之前就有先寄信給心理師和個管師,讓他們有心理準備。
和負責的心理師晤談了一小時後,個管師又額外和我談了一小時。
個管師點出了我在自殺意念中忽略的一些邏輯。
我似乎對於死亡有一些想像、憧憬,
以為死亡就像回家一樣,以為死了就能達到我的目的。
但是要如何確定那些憧憬是真的?難不成我看得到那邊的世界?
他可能是想確認我是否有需要用藥的幻覺和妄想吧。
事實是,我並沒有特異功能,只是思考方式有些謬誤而已啦哈哈哈。
最後,被要求簽不自殺合約,我就乖乖簽了。
啊不然咧,我還能不簽嗎 (= =#)
透露出有自殺意念時就有會被依程序處置的覺悟了。
畢竟別人也有該做的事,沒必要讓他們的工作變得困難。
反正我也會做我自己想做的事,要是真的想自殺就會去自殺,
哪有閒暇管那種形式上的合約,他們要通報誰也隨便。
以上的想法,我也老實的告訴了個管師。
個管師說,人對人是會產生感情的,他對我的擔心也只不是形式上的擔心,
要不然他也無法做這份工作做那麼久。
也許是因為累積了一些社會經驗,
我了解迴避責任(尤其是法律責任)是一種人性,所以能夠理解社會的冷酷,
卻忘記了人性溫暖的一面。
沒想到憂鬱經驗豐富的我也會落入自動化思考模式的圈套。
偏袒注意到錢幣其中一面,忘記了另一面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