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口頭合約,還屋後房東耍賴

作者: iyiyi (胸膛親吻著側臉)   2014-04-09 21:07:24
如果102年底沒有再簽新約,她也沒有權利要扣你錢
因為103年如沒簽新的 就已經是不定期契約 雙方任一方可以隨時終止合約
你可以直接寄存證信函給她 要她在某時間前轉帳或退還款 有時還可以請對方加付利息等
或你可以到你們鄉鎮所有調解委員會去申訴(你還是可以先寄個存證信)
另外各縣市有免費的律師可以諮詢
祝好福
我不是唸法律系 只是有上過民法課 及經驗 給您參考
PS.你今年可以拿去年合約(如有轉帳匯款資料也OK
5月報稅時可以拿來列舉扣除額
另外,如果她都沒有申報 您可以去租屋所在地的國稅局稅檢舉她)
如有說錯 再請指正 謝謝
※ 引述《sobig1219 (寫了一嘴好code)》之銘言:
: 大家好
: 小弟在民國99年1月1號與房東(女)簽約一年租賃契約
: 這期間民國100年跟101年,房東並無主動要求簽約,到了民國101年底
: 房東打電話來說要簽約,所以又在簽了一年租賃契約
: 在去年民國102年底,因為小弟的母親希望我搬地方,所以在房東打電話來要求簽約時
: 小弟在電話中告知本人可能會於民國103年年初搬家,詳細時間會等到我找到房子後
: 提前一個月跟房東講,當時候房東也口頭上承諾,只要提前一個月告知就可
: 直到小弟在民國103年1月就找到房子,跟房東在2月3號告知小弟即將搬家,
: 因此小弟與房東約定在3月31號歸還屋子
: 到3月31號當天,小弟已經將房子清理乾淨,房東與其先生來交屋並視察情況
: 表示很滿意,但因為小弟3月份的水、電、瓦斯尚未處理,房東堅持得等到我處理完畢後
: 才願意將押金兩個月退還給我,我跟他說沒問題,並表示隔天就會處理好
: 回到家後,因為小弟已經將鑰匙先予以歸還給房東,並無法得知瓦斯度數
: 撥電話回去給房東後,他告知我相關消息之後說要扣我一個月押金
: 原因是去年(民國102年)我電話告知他我是要續住一年,所以他就當作我要租一年
: 所以我今年3月31號搬離,算是提前解約
: 想當然我不可能這樣就接受,並與房東據理力爭,後來跟房東在電話吵起來
: 房東表示不會在接我電話,並表示如果我想要去告他的話,就去吧
: 小弟有幾個問題
: 1. 小弟去年的租屋合約放在其屋內,並無拿回,我是否可以告知我想拿回?
: 2. 口頭上的協議,並無錄音跟紙本證明,小弟目前已經準備好存證信函
: ,想請教是否有其功效?
: 請板上有相關經驗的朋友們告知小弟該如何做?
: 小弟非常煩惱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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