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大好
目前準備出租房屋~成為菜鳥房東
有爬一下文,但可能想問的問題比較瑣碎
故還是來請教各位
如果有甚麼不妥或是太基本還請指教
因為也是希望當個好房東
1.房客通常需要一兩周搬家
一般來說會給緩衝嗎? 比方簽約5/1~就直接開始算
變成搬家多久完成,多快入住,就是房客自己的事??
2.如果簽約是月中,比方5/15,那5月租金就是比例算
下個月6月開始則是收整月
我打算如果約好6/5繳房租~就是繳6月整月房租
也算是預繳方式!
3.房子是一家人要租~合約上是否需要全家人的簽名
學生未成年的算嗎? 我是認為至少合約要註記租屋成員
若是簽名也代表有效,此人同意
4.每月至租屋處收租金妥當嗎(大樓內)? 因為也想順便看屋況或看房客有反應甚麼問題
還是習慣方便至大樓門口之類的隨意定點約收租而已
5.以前租過房子~是幾個人合租整層
水電就自行繳~房東會要求水電收據要留給他
且收租後會拿合約空白處,進行註記及雙方簽名
大家有習慣這些作法嗎?
以上問題可能與房客達共識即可,沒有標準做法答案
不過因為第一次出租,還是想參考看看大家的作法當作參考
讓自己有個底,也先感謝大家的指教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