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人生第一次買房子是大喜事,但如果第一次當房東出租房子,就不小心租給了會
吸毒的房客,那真是件令人十分鬱悶的事。剛好,我就是這麼「幸運」的人,因為看不出
也未能事先查覺承租者有問題,招惹了這等麻煩。為了這件事,心煩意亂到有二天失眠到
半夜三點才強迫自己快睡覺。
但是我想我比別人幸運一點的是,認識的朋友中有有經驗者,經過了詢問後得到了幾
點可行的方法,雖然自身的煩事還在處理當中尚未解決,但仍可提供資訊給大家作為應對
上的參考,並且……也可以讓有在吸毒的租屋者有些許警剔吧!不要以為現在的台灣百姓
人權大開、民意為上,就以為任意吸毒會沒有事,因為事情還是有辦法處理的,除非你是
“天公子”極為幸運,否則還想能逃得了一世嗎?
先敘明一下,當我接收到管委會通知我,我出租的房子被其他住戶檢舉疑似有人在吸
K毒要我處理時,我真是煩惱到睡不好覺甚至二次失眠將近一整夜,心裏焦慮得很。親人
幫忙打電話給派出所詢問如果懷疑有鄰居住戶在屋子裏吸毒的話的報案程序會如何?警方
的回答內容其中一部份,竟然要我們自己想辦法進到屋子裏去拍照為證,要拍得到K盤、
塑膠袋、粉末之類的證據證明屋子裏確實有人在吸毒,有了證據之後再報案才有用……。
我一聽到親人的轉述簡直快昏倒了,我們家可是善良老百姓耶!不但不菸不酒不賭不
嚼,更不曾吸毒甚至販毒,怎麼會知道那個什麼K盤的到底是個什麼樣的東西?是長得像
盤子或就是盤子或是沒有一定的樣式一概不知,那我們要拍的到底是什麼?又,是要拍到
什麼才是對我們真正有用的證據?我們可是一般老百姓耶!警察才是國家付與執法權用以
保護人民百姓義務的耶!但竟然要老百姓自己想法子進入可疑的吸毒房屋裏搜尋吸毒證據
和拍照,那麼要警察做什麼?我繳稅是在繳心酸的嗎?百姓有困難時尋求警察救濟時竟無
法得到救濟的話,不如裁撤掉還可以為國家省下一筆可觀的公帑,以及為人民節下不少的
稅,不是嗎?而且,房子都出租出去了,即使我是房東,房子是我的,但在未經承租者允
許之下隨意進出或強行進出已出租房,當作我不知道那是犯法的行為嗎?真是會氣炸啊我
……。
這一篇文章的內容可以適用於房東不小心出租給(疑似)吸毒者,或一般居住者對於
自己的住處有疑似在吸毒的鄰居時,可以如何應對處理的「參考」。
首先房屋出租人對於自己的出租契約的訂定,內容要小心,把合理的規範都盡量清楚
完備寫進契約書裏,不要寫得模稜兩可,而且最好是「讓這一份房契做好公證」,這對房
東才是最有保障的,即使會令自己提高房屋稅金,但一旦和房客發生糾紛,或房客有什麼
違法的情事時,才能真正有效地做為處置的依據。
如果房東的出租屋或一般住戶所居住的房子疑似有鄰居在吸毒時,最簡單的方式就是「
直接報案」。不管是親自到派出所報案或透過電話或透過網路報案。雖然我還不是很清楚
流程如何,但警方應該會要求報案人留下基本資料,最少會要報案人留下姓名和電話,但
如果不想留下這些資料的話,就利用公共電話播打110直接報案,因為這種報案方式不會
留下電話號碼,同等於暱名報案,對想以暱名方式報案的人來說是最好的方法,而且播打
110報案,案件會受到管制,警察不能吃案,這一點很多民眾百姓早已知道,所以是最佳
方式無誤。
雖然據我到處向親友詢問後得知的結果,吸食K他命這種三級毒品的人並不會被抓去
關,僅會罰錢而已,若是在出租期間裏吸毒的鄰居或承租人還是可以繼續回來住,算是無
法可趕,連警察也不能直接介入處置(因民意/人權高漲),所以直接打110報案,就是
最好的方式,因為110是派出所的上級單位,一經110報案,110會將案子交給當地派出所
去辦理,派出所不但無法吃案,還得向上級回報查案結果。雖然這樣未必就會對房屋裏疑
似有吸毒情事有直接的處理作用,但是只要一發現又有吸毒情形發生就再直接110報案,
讓警察一次又一次地去查察,而只要案子一經久查,查到事實的機會就大,一經確認後,
警察也會有法子執法抓人。並且最少是,警察一次又一次地對疑似吸毒戶作查察的動作,
次數一多,多少會對吸毒者產生心理壓力或感煩不勝煩下促使搬離。
然最有效的方法是,想法子和承租者在通電話時,運用一般的談天方式的談話技巧,
讓對方承認他自己或他的同居人或朋友有在屋子裏用毒的錄音對話證據,再備份一份直接
到派出所報案,這個就叫作指證報案,有這樣的證據的話警察可以直接做案件處理,案件
的處理速度會比較快。這種的處理方式基本上不會有報案人或指證人身份被曝光的情事發
生,即使將來會吸毒者如果會經過法院受審的階段,也不會令報案人或指證人身份曝光的
事情發生,除非是執法者一時疏忽不小心曝露了報案人或指證人的身份。
但如果身為房東者想以溫和的方式處理的話,可以打電話跟疑似吸毒的承租者啦咧,
講有同棟住戶在反應這層樓疑似有吸毒的狀況,是你們在吸毒嗎?之後再以溫和的語詞運
用談話技巧慢慢地試探和套話出承租者或他的同居人或朋友有在屋子裏用毒的事實,而且
每一次的對話都能錄音下來作為證據,再以此請承租者儘速搬離,不然的話,有社區管委
會的話,便可稱管委會將會出面處理,沒有社區管委會的話就表示若同棟其他住戶有發現
有吸毒情形的話,將會請發現的住戶直接報案處理。這是運用給對方壓力感的技巧使對方
能知難而退的方法,當然不一定先要有報案的動作,只是給予對方有可以在不把事情鬧大
而能先行搬離機會的台階可下,但最好還是要先約定好最後搬離的期限,並且告知如超過
搬離的期限對方還賴著不肯走,就可以真的會報案處理了。
當然,身為房東的人也可以隨便承租者去吸毒,只要對方能準時繳交房租就好,不過
因為吸毒的人很難講會是什麼樣的人、交的都是什麼樣的朋友,生活狀況如何、職業又如
何,所以到底具不具危險性,或構不構成危險性,一概都難講,所以最好還是不要留這種
承租人繼續租住比較好。況且,同棟住戶或者管委會也未必能容忍居住環境中有人行違法
之事,住戶有可能會頻頻向管委會或出租人檢舉,接著管委會或同棟住戶有可能會頻頻請
房東處理,到時也形成不得不作為的狀態,所以如果能以溫和的方式請對方搬走是最好的
,將報案當作是最後的處理手段就好。
而如果能夠順利成功地請對方搬走,對方沒有以不告而別的方式離開,最後會有房屋
返還點交的時候,這時最好是多找幾位朋友,尤其是男性朋友陪同一起前去與對方點交,
才能提高自身安全性。
以上差不多就是這樣的應對或處理方式了,若還有什麼不足處也請版友們在推文裏幫
忙補充。這種實用的資訊應該要多有所交流分享,讓有需要的人能找得到有用的資訊,我
認為這樣會比較好。最後預祝大家不會像我遇到這麼倒楣的事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