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很長
去年租房今天畢業要退房了
但是房東不將押金5000元還給我
我該怎麼辦
去年9月左右搬進去
然後我就去澎湖玩了4天
在10月的時候背房東質問電表壞了
因為從原本6000多度暴衝到9000多度
房東認為是我用壞的
認為是我裝了什麼高功率的東西弄壞電表
他堅持說我用的 但是我也堅持說不是我用的
當下房東也沒有跟我說要怎麼處理
在10天後換了新電表我以為就此落幕
新電表裝了後當然一切正常
我們大概4個月收一次電費
在2月底的時候收了第一次電費
我跟房東說我4個月大概才780元左右
那我電表壞的一個月的電費 我將780除4給你
當下他也一直盧 後來他還是把錢收下
我以為解決了 但是我太天真太笨了沒有寫收據
就在退宿當天約滿了
房東說要我處理他那3000多度的電費
若是以他一度5.2元算 那我不是應給他1.5萬 = =
還拿了新電表機器1000多元的收據給我
說要我處理 押金不給我
後來請了警察和學校協調都沒有用
我請他去台電申請當月收據我們來對帳
他就說什麼他很忙 這裡這麼多戶要怎麼算之類的
後來我退一步
我願意幫他付新電表機器的一半費用
他還是不肯 要扣我押金
我跟他說不還我 只好法院见
他還回我 去呀就算告他也不會輸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畢竟我只是個學生
有人有經驗可以提供給我嗎
不方便在網路直接公佈他的姓名和套房地址
怕被房東反告毀謗QQ
我只是個學生 我是能多會用電
我的套房只有冷氣 充電氣 電腦 就是開整天一個月可以暴3000多度嗎
我要是這麼厲害要把電表弄壞 為何新電表沒壞
求求各位有經驗的大大幫幫忙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