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若不租房,押金是否可以退回 <求助>

作者: saksky (櫻花的天空)   2014-08-16 10:59:32
先前在約七月底時與房東簽約,那份合約非常簡易。
大概是二十幾年前的版本,簽約內容大致為:
租約從九月一日至明年的六月三十日,簽約期限為一年。
押金為兩個月房租與水電預繳約10000。
以上。
(其餘甲方乙方之類的複雜條款全無,僅只有一張A4紙上幾行的內容
,說明某某某向誰誰誰租屋而已。)
(另外,房租是 4500元/月)
目前家裡有些情況,以目前情況大概是無法租屋。
九月前也不會搬進去。
現在是8/16,若是跟房東說現在無法租屋,那麼我的押金是否可以請他退回呢?
有沒有辦法全額領回?
先前有別人的意見:
是說押金等於保證金,是代表預定未來要住的押金。
但現在因為沒有要住,所以理論上是可以退的。
請問這個說法對嗎?
若想要請房東退回押金,該用什麼樣的方式比較好呢?電話or面談?
懇請各位幫忙一下,謝謝。
作者: kanna ( ̄︶ ̄)   2014-08-16 11:11:00
簽約後房東沒機會找別的房客,押金就是為了保障雙方的權利簽約後你不租了,押金房東沒收;他不租你,要賠你兩倍押金當然你也可以向房東求情,不過請記得有退是佛心、不退是正常
作者: Nanoha   2014-08-16 14:14:00
理論上可以退?你確定正確?
作者: s759421 (粉紅QWERTY....... @@)   2014-08-16 14:45:00
不住的話可以退?那一見面為何要給押金?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4-08-16 22:31:00
這個說法當然不對啊 你不履行契約 押金就是給房東的補償;如果是房東不履行契約(臨時叫你搬不給住了)他就要「還你的押金」+「賠償一份押金給你」提早打電話跟房東商量吧 或者想辦法找到人接手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4-08-17 00:06:00
雖然是中文,但是文意好像隨個人解釋不同 XDD押金是保證金,對房東造成損害,欠費、對房子造成損害或提前終止契約,都是優先扣押金。 不租就是提前終止所以押金掰了。像樓上說的,看能不能趕快找到房客,跟房東商量,退你部分押金水電預繳應該是可以拿回,剩下9千,要看你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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