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在 8/27 前往看房,覺得喜歡當下付訂金 500 (身上沒帶錢
約隔天簽約
8/28 簽約前詢問房東需要準備什麼東西
房東只回身份證影本,所以我就帶著身份證影本去了
簽約後房東跟我收取押金,我表示當初有問但是沒有說需要
所以我沒有帶錢
於是講定 9/1號 把押金 跟 第一個月房租給他
這個時後已經簽約了,房東也拿走我的身份證影本
結果在 8/30
房東說他有一個親戚的小孩腳不方便,希望能夠把房間讓給他
房東說要解約
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置?
我的東西都打包好準備搬進去了...
也跟現在的房東說不租了...
現在的房子在 9/9號到期...
因為沒付清押金 跟 租金 所以我只能下去領500了嗎 orz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8-31 22:01:00有簽字就有效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8-31 23:20:00這種情況,就算你租到了,以後大家見面也難看了要是我我就快點找別的物件了 QQ或是裝可憐講講看
我也不想交惡...但又不想就這樣算了qq而且房東591也沒下架啊!!
作者:
s759421 (粉紅QWERTY....... @@)
2014-09-01 08:52:00只是不想租你吧 (誤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9-01 14:55:00可能無誤....0rz以前幫人看房子,原本要租了,結果隔天房東又說不租溝通好久以後,房東說,是他家神明說的....0rz 認了
堅持不解約,繼續搬家也可以。 還是多賠你一個月,你可以在9/9號前找到新住處?
她不賠你你就照樣搬進去阿~你有合約在手一定要賠一個月押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