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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在09.01經由房仲簽約,但未見房東,
房屋型態為兩房一廳一衛一廚的舊大樓,
承租起算日壓15號。
簽約前曾看過一次屋況,
當時屋內非常多大型家具,
廚房瓦斯爐上方有貼一張鋁箔紙,
很多人會貼避免油煙弄髒磁磚,
所以當時我們也不以為意,
簽約前有要求希望房東清掃乾淨並搬走我們不需要大型舊家具,
房仲溝通後以我們有跟房東殺價、房東年紀大…等理由請我們自行處理,
我們想說好吧髒就自己清好了。
然於整理時拉開大型家具,
發現整間房子壁癌非常嚴重,
連非接近浴室的牆壁也滿是壁癌;
廚房內鋁箔紙撕開磁磚全破,
http://i.imgur.com/aRwUBBS.jpg
http://i.imgur.com/AVv8MF6.jpg
我們好言請房東處理,
房東從此拒接電話,
請房仲處理,
房仲叫我們自己找房東,
還表示全都是我們的問題,
我們有看過房子了一切自己負責,
並表示房東也不接他電話,
他也沒有義務處理…等;
請大樓總幹事聯絡,
直接被房東掛電話。
警察說無法干涉私法,
消基請我們找消保,
消保說不干他的事還被消遣“你們看房是當逛街嗎”
是,他消遣的的確沒錯!!
一切是我們當初沒有看仔細,
但看屋時難道可以把屋內的東西都搬開、
撕下(落地玻璃也破了用紙貼起來)來嗎?
但的確一切都是我們沒注意好,
但房東經由房仲已收了3個月租金,
玻璃和紗窗修繕費用我們也先繳了
(當初房東說會負責,
從第2個月的房租裡扣除)
但只想請問大家現在我們可以怎麼做?
面對這樣的處理態度我們只想解約!
當然也希望版友不要像我們這樣,
很笨也搞的自己合約快到又沒房子住,
如果有需要我會公布房東及房仲資訊,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