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北上租屋的大家都如何安排?(定金問題)

作者: luthien (Tinuviel)   2014-09-14 14:47:49
各位好,
近日即將到台北求職,已經接到兩三個面試通知。
因為家住南部,僅能先透過網路物色住處,
預計將面試日程集中在兩三天內,面試完的空檔再去看屋。
但面試完可能還有幾天的等候通知,很擔心看中了的房子在幾天內就被租走,
又不方便隨時去看新地點。
最棘手的是兩個比較有希望上的職缺,一在中和一在內湖....
在不確定承租的情況下,應該是先付500~1000的"定"金,
並在一定期間內確認是否簽約;
爬過板上相關文章,查到板友提供的條文:
民法第二百四十九條 (定金之效力)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
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若因為工作問題不能租,肯定是屬於"付定金當事人"(我)的事由,
想請問有類似經驗的板友,當初找房時都是怎麼處理這樣的問題?
是不是都要準備個幾千元,中意的房子先訂下來,
如果最後沒辦法租就當作看房費了這樣?
先謝謝願意提供意見的板友!
作者: bikebikebike (bike)   2014-09-14 15:17:00
我以前房東的原則是定金若是房租的1/x,則房間保留30*1/2x天!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4-09-14 16:28:00
我建議是去看,找到工作在問是不是還空著。租掉了就再找過。
作者: active716 (gee jun)   2014-09-14 23:54:00
工作有確定,多看幾家,又是你喜歡的再下定金
作者: o1579o (死小孩)   2014-09-15 01:01:00
面試確定再看就好
作者: rosemary121 (rosemary)   2014-09-16 11:01:00
錄取了再找吧 應該也不會要求你馬上上工吧
作者: t98235299 (CuteSph)   2014-09-20 02:04:00
錄取再找,可工作時間給一兩個禮拜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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