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網上的大大,真的是求助無門來找大家,這個月跟男朋友一起去看了房子,男友在房
仲的催促下9/22晚上9:00傻傻的簽訂了不動產買賣意願書,買方給付服務費承諾書,要約
書三張合約,附帶條款有寫上如果沒有貸到八成就不買了,以及出價450萬元整,並付出1
0萬元斡旋金,本來男友只要付兩萬元,但在房仲勸說下給付了10萬元,過了1-2天房仲馬
上打來屋主願意接受450萬這個價格.
重點來了,由於在過程中,房仲非常快到打來說成交了,完全沒有協議價格,讓我們深深
覺得是不是買貴了,開始產生不信任感,由於對方幫忙找代書處理貸款事宜也告訴我們可
以貸到八成,為了房仲利率多少一問三不知,還叫我自己打電話問銀行,讓我們不信任感
持續升高,最後是他們的代書打電話來告訴我們是1.9趴,這才知道,後來在簽約前一天
男友發現不動產意買賣意願書上地號有兩筆,才發現坪數比當初說的少三坪(持分),但是
房仲一直說他有曾經提過,最後我們決定不買了,後來在9/28簽署了協議書,並退回五萬
元給我們,房仲還告訴我們退我們五萬元已經很好了,其實可以十萬都沒收,本來覺得感
謝他們,想一想越想越不對勁,重頭到尾我們都沒有拿到代書的資料,也沒有碰過屋主本
人,全部都是房仲再說,也不曉得是不是真的,重點我們有寫上要貸到八成才要買房,代
書房仲曾經提到過,男友的薪資條件其實不能貸到八成,他們是請代書沒有照實寫上房子
真正的價格,我想要知道這個過程是不是有瑕疵,或是我們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