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也發表於 Mobile01)
各位不好意思
標題打得很模糊
事情是這樣的
最近一個月搬了新家
這個房子有一個廚房
前幾天廚房抽油煙機的電燈不會亮了,但抽風的功能還是正常的
後來房東也找廠商來看了
廠商的師傅說因為這個產品太舊,已經沒有零件
他試著幫忙修也沒辦法
後來師傅先走了,房東就跟我說
既然沒辦法修了,那他改天來裝一盞電燈好了(因為沒有抽油煙機的燈的話瓦斯爐那裡蠻暗的)
但是弄一盞燈的話
我就有兩個考量
1.
那盞燈因為不是直接裝在瓦斯爐上,而是裝在旁邊流理臺上方的櫃子底部
我擔心會不夠亮
我也表明我的擔心
房東卻斬釘截鐵地跟我說“不會啦,怎麼會不夠亮,一定夠亮啦”
但這部分因為我也不知道到底亮不亮
所以我就說那等裝了以後再看看
我想表達的是,如果我覺得不夠亮的話,那房東你可能還是要再想辦法
2.
廚房裡唯一的插頭就會被那盞燈用去
而那個插頭我都是拿來給電鍋用
這樣電鍋就必須拿到客廳牆壁的插頭去煮
我覺得這樣很麻煩
當下也跟房東反應
房東是說 “不會啦,就只是拿去那邊煮,煮好了再拿過來就好了啊”
講一講房東就很急忙想要離開不想再跟我說
人都已經站到電梯裡面去了
後來我又跟她說另一個紗窗的事(這個之前也跟他說過了)
然後他就說 「那個我上次就說那個是小東西,師傅說他們來修賺不了什麼錢,所以叫不到人來修」
他上次是這樣說沒錯,但我覺得這樣講很不負責任
所以我就說 『那我自己請人來修然後再開收據給你們,這樣可以嗎?』
他就說「不用啦,那個我再叫看看啦」
這句話一邊說一邊電梯門就漸漸關上,然後就下樓了
房東離開後我蠻生氣的
因為住進來之後,很多東西雖然不是說到不能用的程度
但就是不完整
例如紗窗不是不能關,只是關不緊
他就幫我們用膠帶黏起來(但膠帶很常掉,換了新的過幾天也會掉)
然後說我們就不要開這邊開另外一邊就好了
但我們就是想要開這邊有紗窗的地方讓空氣通風
可是開這邊因為關不緊也黏不緊,所以就怕會有蚊子跑進來
還有馬桶的沖力蠻弱的
光是上個小號,沖水就要沖兩次才會沖掉
有時候更誇張,沖到四次(每次的定義就是等水箱的水滿了再沖一次)
因為這裡的水費是我們自己拿帳單去繳的
所以我覺得有必要跟他反應
但他給我的回應是說「唉唷~我們台灣的水費已經算是很便宜了啦,那個不要緊啦」
然後再加上這次抽油煙機的事件
才讓我這麼不開心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是我要求太多嗎?
但我覺得紗窗是一定要修的
馬桶.....如果水費沒有多到太誇張我可能還可以接受
抽油煙機.....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說
每次都會想到合約上有一點是說
『1.房屋因自然使用生耗損而有修繕之必要時,應由甲方負責修繕,不得拖延。若甲方經通告後逾兩週未修繕,乙方得自行雇工修繕,並可持修繕費用單據向甲方請款。 』
那像房東這樣應該不算是修繕吧.....
“抽油煙機的燈壞了沒辦法修?那我幫你在旁邊裝一盞燈好了”
“紗窗關不緊?我幫你黏起來你就開另一邊就好了”
很不想跟房東搞到關係不好
但是他總是覺得『反正這樣子你“還是”可以用啊』
我就覺得很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