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最近接到放榜通知終於從南部轉到北部
(但在放榜前覺得自己轉學的機會不大!)
由於合約是暑假前就簽的 簽一年
但押金是押兩個月不知道不能拿回來@@
目前所知的點可能就是隔間的木板太薄應該是不合規定的
電費一度5塊(這點簽的時候就考慮很久但因時間關係還是簽了..)
但他電費表都是自己手寫說這個月從多少度用到多少度
http://imgur.com/a/zmJO5
(畫質不好見諒@@)
目前都是月繳
而且房東聽說在美容界還是什麼應該是個不好惹的人
我本人知道這張約毀了是我不對
但接到這份轉學通知也是欣喜若狂
有在12月22的時候跟她提醒一下(因為合約上有說要提前1M告知)
http://imgur.com/Su6wgQ8
大致上來說就是從去年的6/28簽的
可能會在這個月底前就搬走
但希望的是最少拿一個月的錢回來..
因為老實說我跟其他同學比這間算比較貴的
一個月租金也不是小數目..
所以是想說用憐情牌打下去看能不能拿回一個月的押金
而且剛剛看了一下好像說未滿20歲 而且這份契約也沒法院公正是不是可以怎樣
麻煩各位大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