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前房東介紹這是雙人房所以有附雙人床板跟兩張課桌椅,但是簽約時我跟他說單人床
就可以了,所以他幫我換掉,可是課桌椅兩組依然保留,最近小弟交了女朋友,女友偶爾
會來所以用的到另一張課桌椅,但椅子是壞掉的,於是我要求房東說要將椅子換一個,他
卻回說我只租給你一個人為什麼要用到兩張課桌椅,所以他要把一張桌子收回去然後椅子
也不幫我換。他還說如果要兩張課桌椅他要加收錢,
我納悶的點是
原本就附在裡面的東西,為什麼要加收錢?
還有一個問題是我租房子不能讓女朋友來借宿嗎?
請問各位這樣是合理的嗎?
手機排版,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