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這樣的房客該怎麼寫存證信函及提告?

作者: vpb (vvr)   2016-04-28 21:35:27
狀況:
以下房東為A,房客為B,小弟是房東。
1. A與B去年第一次簽約,簽約一年,合約無記載第二年保證續租。
租約於3/31到期,於 3/21 說因為租約到期,可能於3/31期限後要房客搬家,
願給他三個月緩衝期找房,3/26B回覆他朋友的房子已開始整修,且怕我以後
漲租,他會於七月底前搬出,並叫我補貼搬家費,貨車約15000,冷氣拆裝大
概7000(一台分離式6000,一台窗型)。
2.請A補貼搬家費的理由是,雙方當初口頭約定的意思是不會只租一年,並提供賴
的截圖,有提及第二年不漲租,B認定這話代表不會只租一年的意思,另一個截
圖是有談及車重過重(賓士車),無法停機械車位,也許B一、二年後換小台一
點的車子再來停,以上二句讓B認定租約不會只有簽一年,所以要求補貼他搬家
費,還告訴A說尚未談及合約罰則的部份。這什麼,反客為主嗎?)
3.現在4/28到七月底,B說為了自保,所以用租金押金來抵搬家費及房租(租金一
個月10500,押金二個月),自三月起到七月底總共為五個月,不足處再按日計算
,因為是要自保,可以不用經過A同意(很誇張)。
4.請問我迫不及待想告他,是要先寫存證信函是吧? 重點要寫到什麼?因為現在不
滿他第四點, 所以我可以反悔之前七月底前遷出的約定嗎? 因為我想要他六月
底前搬出。
5.小額訴訟官司聽說會比較快有判決,這樣下去大概要多久有結果?
實在傷神費時…以上不吝指教感謝感謝!
作者: candice306 (Candice)   2016-04-28 22:54:00
感覺房東代號寫A有點多餘,閱讀上一下A一下我會搞混的感覺~
作者: EaCi (← 別再買了 >"<)   2016-04-28 23:06:00
現在真的什麼人都有 祝福你們順利解決~
作者: medama ( )   2016-04-28 23:20:00
欠兩個月之後 可以寫存證信函 如果他再不繳 就斷水斷電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04-29 00:02:00
我有在法律板回,,不過這也回一下好了聽完你可能就不會在迫不及待了..一般民事訴訟簡易庭.在一審10個月內..常見是3-6個月間判決.這不包括你事先調解之類的時間.至於怎麼告.找律師他.一般的律師會阻止你浪費時間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6-04-29 01:01:00
不太可能在4個月內解決
作者: PVZVT (花開花落)   2016-04-29 12:57:00
也給你碰到無賴房客了...人離開就算你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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