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夫妻在外面租房子
結果租屋的房子
洗衣機的水龍頭爆開了
過去曾有一次 *使用洗衣機時*脫落
請房東來修理
修理好到現在 半年了
今天再度脫落 但是這次是*沒有使用*
沒有通電(插座沒插 且沒有人在家
收到通知時 是房東打電話來通知的
回到家就是這樣的慘況
重點
1.這是我們承租戶的人為造成的嗎?
2.房東要我們負擔全部責任 合理嗎?
3.公共設施方面 也要我們負責賠償 這對嗎?
Ps:怎麼想都覺得我們是無辜的
洗衣機是房東的 東西也是房東修理的
今天使用上出問題都有責任了
更何況都沒有用 還出問題
Pss:看到這裡 還不趕快去把洗衣機的水龍頭關起來
Psss:跟水龍頭有沒有關有很大的關係嗎?
那自助洗衣機的水龍頭不也是一直開著嗎
合約上的內容 似乎對我們比較有利
只是需要律師來幫忙
不知道廣大的鄉民可否提供律師質詢
或是有能力者可以出面協助的
房東現在就推給我們 要我們自行處理
不然找律師來談什麼的
我老婆因為被房東的態度氣到 動了胎氣
現在要到醫院檢查
我們覺得 全部都要我們理虧認賠也太不合理了
為什麼全都是我們夫妻的錯呢
儘管我們想要力爭
但房東一走了之 我們只能看著房間殘骸
不知道從何下手整理……
只能抱著老婆 讓老婆哭泣
附上照片……
http://i.imgur.com/SGjuBNl.jpg
http://i.imgur.com/ZMAQmXZ.jpg
http://i.imgur.com/T6CQRTM.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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