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負荷太重又無法兼顧重考讀書,11/27在心理師那邊哭個不停,11/28就提離職,房東
11/30說最晚12/1號搬走,延遲一天就要多繳一整個月的房租,不能按日算。
但是這邊交通好不方便,只算步行,距離火車站只有30分鐘,但是公車只有多繞到另一個
區、再回到火車站的路線,搭下來都超過一小時。
但是東西好重好多,還有冬天用的大棉被,步行30分鐘根本不可能。一次帶走全部行李也
很困難,至少要分兩趟,但公車多繞路很浪費時間,考慮下來一天搬兩趟(公車—火車—
公車—步行)也不知道有沒有可能。
我媽說12/1-12/3之間會找時間來載我,但是如果在12/2、12/3搬,房東說就要多繳,我
媽叫我不要理他讓他從押金扣,請問我到底該怎麼辦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