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收到一封簡訊,有點笑出來傻眼。
新房客跟我要舊房客聯絡方式,個人理解字底下的意義是新房客想打聽實情、房價。
其實當天看屋時,已經讓他問很多問題,也互相聊過了。但收到這簡訊我有點訝異。
表面上說協調東西,根本不需要。而且在我看來是一句廢話。XD
因為前房客留下來的東西,房東有義務清走。
至於其他東西都是房東的權利,前房客沒有權利協調什麼。
http://imgur.com/a/U0oRQ
但跟家人協商後,母親大人要求我,把舊房客的電話給新房客。
因為母親大人認為,舊房客住了3年,對我們非常滿意,絕對不可能說我們壞話。
我自己是認為有點多此一舉啦。
我們房東實在沒有義務,要詢問新房客願不願意給聯絡方式。
不幫忙問是本分,問了是情分。問題是現在才剛要簽約,連情分都還沒建立。
不知道各位房東碰到這種事情都怎麼處理?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