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591突然氣就起來
以前找房子,最起碼591上沒有一堆房仲
現在591上全是房仲!!!
但實在找了太多地方,即使心疼半個月的房租也沒辦法
但,就真的覺得自己太蠢了
第一間喜歡想要下定,房仲也說好也收了訂金
結果過沒幾天說
「A房的房客要繼續承租,我幫你換到B間好嗎?」
但我根本沒看過B間,於是我就說我要看B間後再決定
看完B間覺得勉強可以,於是就問房仲確定這間會搬走嗎?
房仲也說OK,合約是到六月底
過沒幾天又打來說
「那間的房客把房子給她學妹,也跟房東簽約了」
當下一頭問號 ...
又說要換到C間去
看了之後實在覺得沒辦法
壁癌太嚴重、洗衣機在房間正中央、還沒有窗戶
所以就跟房仲說要退訂金
房仲打死不退的說,訂金是這樣~ 是你不租我沒辦法退你
還被酸了一頓說,難怪你訂金給五千 ...。
之後想投訴也都被人酸說是你不租、五千塊上法院也根本不值得
只好默默吞下 ...。
第二間房仲更誇張
先是約好禮拜六幾點看房,要過去前3小時跟他確定
居然說甚麼我等下要去外地,明天再看吧
欸? 可是是你自己說今天看房欸,我還請假了欸
結果房仲心不甘情願的在那個時間點出現
剛好前房客在搬家,就說讓我們自己隨意看一看
環境沒有說多好,但就勉強可以接受
這次就確保訂金是下在哪間、可以搬家日子、需求
沒想到又被房仲將了一軍
都約好7月初簽約,我8月搬入
(因為我現在住的地方房東說要搬家就是一個月,所以當下我也沒辦法搬)
沒想到房仲就突然說了一句
「因為前房客的合約未滿,所以你要簽兩份合約
你的合約時間是1年8個月」
我當下又一頭問號
因為在談相關事宜的時候,我已經很明確地說了
「我的租期就是7月到明年8月底」
結果房仲就說~因為你是頂替現在這個房客的房約
所以你要簽兩份阿~
接著我在電話中表達我的不滿,我認為你應該先跟我說這些事情
後來房仲又改口說,你不是頂替
如果是頂替你要從七月就繳房租阿
(但是我也答應會支付七月份一半的租金)
接著房仲就開始說我要求很多,因為我不看電視
他要把電視搬走之類的
可是這些都是在下訂金前就討論好,房仲也同意的事情
於是我只好傳了簡訊跟房仲說
「我的底線就是簽一份合約,時間是7月到明年8月底
該給你的錢我一毛都不少,如果你沒辦法請退我訂金改租給他人」
過了一天房仲沒有回覆訊息,上了591後又看到他把那間套房拿出來租
於是就更怒的打過去跟她說我看到了,如果他不想租我請退我訂金
結果房仲又直接表示
「是你不租不是我不想租你啊,這樣是你違約喔」
這次就掛掉電話後,直接去警局報案
這樣你跟我說不是詐騙我很難在吞下五千塊學費
之後房仲就很不爽地跑來警局罵,一直說他要租我但怎樣怎樣
還好我有留下簡訊給警察直接看,警察也說了你這樣不行
最後房仲就很火的丟了五千塊在桌上
然後說幫別人租屋那麼久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喔,對了
更讓我生氣的是
原本該房仲給的租金+管理費是6K
在私底下跟房仲僑房租的時候,一直說很低了
沒想到後來在網路上他開的價格是4K加管理費
為了要確定是不是就是那間,我還請了自己的同學問跟看
第三個房仲也是讓我無言至極
基本上租屋都沒問題,但後續處理才是讓我跌破眼鏡
跟房東簽好合約後,原本我的要求只是
「麻煩整理、並且把電燈修好」
房東也說OK,會盡快處理
結果房仲後面說,電燈的錢你要出喔
我又開始一頭霧水了 ...
接著就說因為是你要求的阿
但事實上簽約當天,是房東說要把整個電燈請水電換掉
更無奈的是說好上禮拜日要更換且整理完後打電話跟我說
我在過去拿鑰匙給房租
但居然又拖到22號 ...........
還要我支付水電修繕的費用
連房子都要我自己整理
跟房仲表明了我已經約好搬家公司搬家時間,那天我就要搬了
水電問題也應該是由房東負責修繕,因為我還沒有使用
沒想到房仲居然回我
「那你可以晚上搬家阿,因為水電早上修弄到好也是下午過後了」
嗯,之後我大概死也不會找房仲了
我不知道我支付的服務費到底是甚麼
要整理也沒整理,協調問題但問題卻更多
搞得我一直在調整自己的時間去配合
(眼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