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件事情的始末有點時間了
所以文章有點長
麻煩大大們耐心的看完
我是在外面租房子的學生
這個月7/5之前我們宿舍的第四台都還正常可以收看
但在7/5這天卻無預警被停掉
打電話詢問房東才知道原來是業者要將類比訊號改為數位訊號
所以要加裝數位電視盒才能收看
而因為現在正好是暑假
有些房客不在宿舍
房東說我們宿舍的電視線是四間鄰房共用一條電視線
必須四間房客都在的情況下才能安裝
聽到這我心裡的想法是
如果你早就知道這件事
為何不在大家都在的時候就先把機上盒安裝好
或者貼告示告知大家暑假時會進入房間安裝機上盒 請大家把貴重物品收好
OK
跟房東溝通後 房東承諾會和業者溝通
並在7/10那週請業者來幫還在宿舍的房客們先安裝
結果又等了一週完全沒有業者來安裝機上盒
於是7/17我又打給房東跟他反應這件事
據房東透露已經有15位房客跟他反應了
所以他又承諾7/22會請業者來安裝
今天業者的確來了
但看一看給我們的回覆就跟上面提到鄰房共用一線一樣
業者表示在切斷訊號前他們早就告知房東要貼告示告知我們要安裝機上盒
業者知道房東沒有告知後也覺得很誇張
今天我又打了電話給房東
房東給我的回覆令我傻眼
他居然要給我鄰房其他房客的電話
要我自己聯絡他們回來宿舍開門讓業者安裝
這整件事下來房東的態度相當消極
完全沒有想主動解決這件事的意思
因為合約內有提到會提供第四台
想請問懂相關法律的版上大大們
1.房東這樣的行為是不是能算違約
2.若是違約有沒有什麼方式能夠強硬的要求房東主動來解決這件事
先謝謝大家,麻煩大家給點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