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第一次找房仲就遇到這種問題,想請各位幫忙專業解惑。
今早經由房仲介紹台北市中山區套房,看了照片很喜歡,但因為我們這幾日加班實在沒時
間去看房,加上之前就已經請這位房仲幫忙找物件,也覺得房子內部很喜歡,就直接給房
仲訂金,約好下週簽約。
但就在剛剛接到房仲電話說,房東因為有很多間所以記錯月租價錢了,比原定房租多了五
百元,經過房仲多次溝通,房東還是說他家人無法以原價租我們,房仲就問我們說那多五
百的房租我們能接受嗎?
在上班百忙中接到這種消息實在很氣,房仲聽起來也很無奈,就說如果我們無法接受可能
就幫我們找新的物件,因為他們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但確定房租多500後不會再更動
,可以寫保證書給房東簽,我們看過再以房東保證書上的金額付押金,房仲也有推薦同一
棟大樓裡的一樣租金的房子要我們考慮二選一。
倒也不是說計較區區500或是我們付不出來,是感覺的問題!但真的很喜歡那個房間,如
果是各位會怎麼做呢?
1.堅持原先看到的價錢,房東不願意就請房仲退訂金
2.請房仲提供多了500月租並不會再更動的保證書給房東簽,看過後確認沒問題再付押金
3.擠一個時間出來請房東和房仲一起到租屋處,當面討論(可能性較低)
4.考慮房仲建議的另一選項,但屋況比今天看到的舊一點,格局不同且會遇到水管更新的
問題
或是這部分可以有任何法律要求房東履行原訂價錢出租嗎?再麻煩各位解惑了,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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