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在7/8入住了一間套房,但今天收到電費單,房東卻是以5/12-7/12之間使用的電費計
算,(兩個月使用了123度電),但我7/8才入住實際上五天,但房東是以兩個月用的123
度來除以五天,等於一天平均用電24.6度,我覺得很不合理也詢問了房東有沒有什麼比較
符合比例的算法(只說在忙等等回覆)希望房東不要因為租給學生覺得好欺負就沒下文
另外,也想請問各位大大在台北租屋套房一日用電大至為多少錢?(個人使用狀況大抵上
平常上課所以待在家裡吹冷氣大概10小時、有使用小冰箱、不煮飯、沒電水壺、不常使用
電腦等等)
順帶一提,房東一剛開始有說是以全部租屋套房所使用的電費除以總度數(其實算蠻好的
了)
(希望沒發錯版)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