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建築物設備有不同的安全使用年限是【常識】。只有一些不會上網的老杯杯才不知
道。看來不清楚狀況的比想像中多。我來分享一下。
正常鋼筋混凝土設計使用年限是50年。但是早期水泥磅數比較足。而且老紅磚燒制的比較
堅固。有裝潢過跟拆除師傅聊就知道。拆4-50年前的牆壁還要加錢呢。所以現在很多超過
50年的老公寓檢查沒問題一樣正常在營業出租就是這樣。
水管要看是鍍鋅管、PPR管、鋁塑管、銅管和不鏽鋼管哪種材質。早期舊房子是鍍鋅管。
容易對人體有害。換不鏽鋼至少可以用20年以上。沒問題。
電線部份影響安全最重要。所以重點要看是哪種【粗細】。20年前家電設備使用量沒有現
在那麼大。所以使用的是1.6mm的電線。但是以現在的家庭用電量來看。會容易過載過熱
。導致塑膠包覆外皮熱冷熱冷循環。產生脆化降低使用壽命。而現在是2.0mm的電線。換
了現在2.0mm的電線。無直接裸線曝曬陽光下的環境。使用20年是沒問題的。
案例中很明顯就是早期1.6mm的電線無更新。法院也認為這是【常識】。所以才判房東有
罪。
還有再科普一下。台電檢查是抄電錶是檢查電錶附近的電線而已。不具有太多意義。
不過我挺好奇一件事想請教。租屋的時候。會要求房東提供各種定期檢測報告。不然就不
租嗎?我自己是沒遇過這樣的房客。
而且房屋的安全房東應該會比房客在意的多吧。
※ 引述《Tywin (Lord Tywin)》之銘言:
: 也不過七月的新聞,
: 這個房東可還是有每三年向台電申請
: 一次檢查,雖然幾十年了,也是每次檢查都合格的呢!
: 電線、瓦斯管這些問題關係重大,房客反應線路老舊,房東反問有短路嗎?有跳電嗎?
沒
: 房客因此不再反應了,也很幸運沒出事,房東就覺得自己手段很高明?真的出事了,再
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