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找租屋,找到一間覺得合適的房子,也在一個下午內就完成繳交斡旋金的動作(繳了5000元),到了正式與房東口頭訂簽約日時,仲介卻要求要付7500元的服務費(只看了一次屋耶),我們一家都是租屋新手,請問仲介這樣收費是合理的嗎 (我是不知道他們怎麼抽,但這樣也真好賺一個下午不到幾個小時就可以收那麼多)
後來也致電再度談判服務費可否再議,但也碰釘了...
這位房仲是說雖然收了7500的服務費,但以後房子大小事都是由他負責,那我還需要做甚麼後續談判嗎?怎麼做才適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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