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2月入住,合約只有一年
沒另外再續簽合約
今年七月跟房東告知租到8/19,8/19下午將房子整理清潔完畢歸還
完成點交後
當日將押金退還30000,留下2000為扣水電瓦斯
房東今日傳訊息告知要我們負責以下費用:
8/5-9/30的瓦斯費用204
7/6-9/3的電費3054
門把修繕費用2200
水槽止水蓋費用800
要求我們補匯餘額
水電瓦斯費我告知房東依比例負擔
(因有基本費和大樓用戶平均分擔的公共電費)
但他要我們付全額,說我們搬走後就沒使用過
告訴他有基本費和公共電費應合理平均分擔
但他裝沒看見
門把部分,我們搬家進來後就有告知左側螺絲鬆脫(電話告知沒憑據)
當時就有先自行用螺絲起子鎖過,不過鎖不起來...
想說不影響使用就不麻煩他了
今年初右邊螺絲也鬆脫完全無法使用,
告知房東後一直到我們搬家前都沒有來處理過(這部分有line對話)
這半年來超麻煩的,不過告知房東好久他都一直沒時間來處理
而我又不希望房東沒有答應就自行修繕,就將就使用了
點交時他知道門把是損壞的
然後現在告訴我們因為外力翹拔導致的,要我們負擔費用
水槽止水蓋他今天告訴我我還黑人問號
他拍照才知道是什麼
只是我搬進來的時候就沒有了...
(非常確定,因為沒有所以我從沒在洗手台儲過水)
但我也無法舉證就是
請問他這樣要求這些費用是合理的嗎?
水電瓦斯部分我可以自行依天數比例把餘額匯給他就好了嗎
因為之前租屋從來沒有遇過這些問題,
總想說大家方便就好
這次這樣我立馬將新租屋處壞損的地方拍照留存了
真的是口說無憑,哭QQ
再麻煩有經驗的大家回答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