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卦] 租屋解約被多收房租、扣押金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7-10-08 23:31:45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sHSQ7Q ]
作者: lchfrog (Mrfrog)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租屋解約被多收房租、扣押金
時間: Sun Oct 8 02:04:07 2017
到外地工作,但因為通知錄取跟報到時間不到一個星期
所以只看了三個地方就簽約租了
彰化某大學附近的學生套房(大部分租給學生,近年開始租給社會人士)
當初簽約 106/4/5-107/6/20
兩個月的押租保證金
每月租金5200 水電另計
總共約15個月,房東說收14個月就好
我一次繳完了14個月的租金和2個月押金給房東
最近基於某些原因,要回高雄了
於是跟房東解約
但房東說只能退107年1-5月的房租給我(房東少收的那個月房租我猜就是107年6月)
原因說是
因為要配合學生的租期,所以要收到12月完
(如果11-12月有人來住才可以退給我,如果沒有則不退)
我是九月底告知房東要解約的,我當時表示願意付租金到十月
照理說,他應該退我106/11-12、107/1-5,共七個月的租金嗎?
另外,房東也表示「押金無法退還給我」
之後我仔細看了契約內容,第十七條「乙方若欲退租應於退租日前二個月告知,若不遵守
將沒收乙方所付押金」
我如果和房東商量,我租金付到十一月完
押金就應該要退給我嗎?
還有,被多收的11-12月的租金,合理嗎?
押金兩個月不退、11-12月或單12月租金不退(但實際上我只住到十月中就會遷離)
這樣總共5200*4=20800
但我看了契約第五條,寫「......乙方若不繼續承租,甲方應於乙方遷空、交還房屋後無

總覺得不合理,上網大概查了一下
好像沒住的期間不能收房租
但因為還是沒有很了解租屋的規則,想問問版上有前輩,我有被坑嗎?
如果有,我該怎麼守住我的權益OTZ
懇請鄉民協助。
https://i.imgur.com/Qv1CWZ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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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z9jdl8s.jpg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0-08 02:04:00
張淑晶?
作者: nisa5566   2016-10-08 02:04:00
一樓帥
作者: Sk8erBoi (滑板男孩)   2016-10-08 02:04:00
三樓很帥 五樓很醜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0-08 02:05:00
契約都簽惹,當花錢消災
作者: jk01   2016-10-08 02:05:00
找法顧,告下去
作者: medama ( )   2016-10-08 02:05:00
押金最多扣一個月
作者: mengertsai (發酵系肥宅)   2016-10-08 02:05:00
sublease
作者: YahooTaiwan (超可愛南西我老婆)   2016-10-08 02:06:00
誰叫你要租房子 活該被房東當提款機
作者: Neil0503 (托尼戴)   2016-10-08 02:06:00
好長好煩,不想解,左轉法律版,不然等上班問法律資訊
作者: medama ( )   2016-10-08 02:06:00
應該退7個月租金+1個月押金
作者: alien4024 (OA)   2016-10-08 02:06:00
ㄧ次繳清房租不是民智的舉動 沒人跟你說過嗎
作者: jj1379746 (充電五分鐘,通話兩小時)   2016-10-08 02:07:00
單壓*8
作者: nacy204327 (♥~超可愛✡小南C~♥)   2016-10-08 02:07:00
去縣市調節委員會慢慢磨阿告?笑死 以為啥小小事都能告嗎 你不先調解他也不給你上法院啦喝
作者: medama ( )   2016-10-08 02:08:00
不對耶 你契約第七條就有同意不用退租金了所以房東其實只要退一個月押金給你就好
作者: jj1379746 (充電五分鐘,通話兩小時)   2016-10-08 02:08:00
當鄉民免費諮詢逆,花錢去外面問喇幹
作者: sid300   2016-10-08 02:09:00
最怕這種房客 想租就租 不想租還要退錢 契約寫那麼白了
作者: h6x6h (BLZ)   2016-10-08 02:10:00
沒租過 好奇為什麼一次繳清還要附押金我以為押金是剛租時怕你接下來付不出來用的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6-10-08 02:11:00
樓上那叫訂金
作者: nacy204327 (♥~超可愛✡小南C~♥)   2016-10-08 02:12:00
押金也是怕你破壞房子阿 扣下了要你復原或是賠償直接裡面扣
作者: h6x6h (BLZ)   2016-10-08 02:12:00
原來如此 感謝樓上+上上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6-10-08 02:12:00
看錯了
作者: biochemistry (這樣可以嗎?)   2016-10-08 02:15:00
房東是不是逃漏稅?嘻嘻
作者: guesswhen (Gu)   2016-10-08 02:21:00
20樓 呵呵 鬼島房東水準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6-10-08 02:29:00
這種沒有一定...申請調解,看委員站在哪一方最後就算轉民事出去,調解委員的意見80%會是判決標準民事沒有有罪或沒罪的問題, 大家都是沒罪的, 只有違約問題所以你得計算成本,包括訴訟成本和調解成本在內,然後做處理由調解委員或是最後的法官來判斷是誰違約至於檢舉逃漏稅? 這有用嗎? 你的證據只有這個租約而已而且綜所稅是隔年5月才報,有爭議的部份房東多半會報吧除非你有房東歷年租客資料...不然國稅局怎麼會受理房東是收現金的話,很難被查,就算被查也是幾百塊罰款你如果證據足夠,那稅務員發發通知,馬上能罰款還能幫你處理如果你證據不夠,要稅務員自己查..那他查逃百萬稅比較優先
作者: linqqq007 (linqqq)   2016-10-08 02:40:00
合約就寫明解約要兩個月前告知和另扣押金,所以扣4個月錢沒錯,不過你可以住到預告日再離開,或是跟房東協商少算一點,不然就去國稅局檢舉。
作者: lchfrog (Mrfrog)   2016-10-08 02:41:00
我是匯款
作者: linqqq007 (linqqq)   2016-10-08 02:46:00
第17條其實有爭議,並沒寫清楚是契約日還是你要的退租日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6-10-08 02:47:00
我的重點在,國稅局有什麼可以檢舉的? 連稅都還沒開始報稅他這個租約也是明年5月才報稅,現在連逃漏稅都不算說國稅局,頂多騙騙不懂的人吧~除非你握有那間房子歷年的租約,還有銀行帳戶和租客不然房東最好會怕你這種申請調解而已, 拿其他東西威脅,反而讓人家想跟你玩就跟你玩到最後~~~ 大家都花時間,了不起最後多出裁判費跟你玩到最後,看到支付命令出來才付錢,你玩的起嗎?這種是要解決問題,不是製造問題..快去調解看看雙方誠意
作者: iwcuforever (大路尋騎)   2016-10-08 03:01:00
租到11月底,退6個月+2個月押金沒有什麼配合學生租期的問題,合約沒寫他硬要收就告他
作者: linqqq007 (linqqq)   2016-10-08 03:05:00
裏面就寫提早退租會扣押金了,重點是預繳的錢能拿回多少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6-10-08 03:07:00
合約有寫會扣押金...現在就是拿回5~7個月的錢的問題~反正調解委員會處理~ 這是民事,走正常管道比較好搞一堆有的沒的還威脅保證沒比較好~最好的結果就是拿回7個月, 最差就是拿5個月, 價差1萬
作者: linqqq007 (linqqq)   2016-10-08 03:11:00
看到裡面附的冷氣是窗型不是分離式就大概知道這房子有點問題,夏天光電費應該就嚇死人了吧
作者: h08094493333 (harison916)   2016-10-08 09:30:00
阿第七條不就清清楚楚寫著提早解約不得向房東請求租金或押金退還了,房東還肯退你就不錯了
作者: xj65lm3 (J.L)   2016-10-08 09:37:00
私法抵觸民法應該無效哦,契約上寫的未必就打死了還是去尋求專業協助比來問鄉民準
作者: h08094493333 (harison916)   2016-10-08 09:39:00
國稅局要查這種逃漏報租賃所得的很簡單啦,個人的話直接調銀行戶頭或出入境資料出來看就知道了,看名下有沒有固資是登記營業用的,或者看有無頻繁出入境的,更甚者也會實地走訪看看有沒有經營租賃事業的;營利事業的話直接對比進銷項跟淨利率就差不多了啦不過這種查租賃收入的案件要花費的稽查成本很高啦,通常國稅局不太主動去查這個,就算查到了也頂多把房東的租金收入調到市場水平課稅而已,根本不划算好嗎XD
作者: widec (☑30cm)   2016-10-08 09:47:00
一次繳清又要解約 呵呵我一次繳清的都會跟房東談判押金只付一個月
作者: h08094493333 (harison916)   2016-10-08 09:55:00
這何來是私法之說?目前租賃法及今年新公告的租賃契約範本皆無硬性規定房東及承租人提前解約的相關處置方式,這部分的處理方式是交由租賃雙方共同約定的,換句話說就是民法給予的權限,是民法的一部分哦看你房東說還有會計小姐,那就當是營利事業體好了,正常情況公司是不敢不照規定走的,因為很容易被國稅局抓到漏病,被補繳的稅及罰緩也比較高,再者這份契約應揭露/應規定的事項也是符合公告範本的。你自己主動違約本來就是你理虧了,哪來的臉爭?摸摸鼻子認賠吧XD
作者: t0kyohot (天天彈出來)   2016-10-08 10:26:00
你被fire了嗎
作者: OneKa (玩咖哥)   2016-10-08 10:39:00
當初契約訂的對你很不利,以後要注意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6-10-08 17:09:00
樓樓上...國稅局查銀行認租金收入我知道,但問題是收"現金"收現金的話根本沒辦法查~ 另外查定課稅只能對法人啊自然人的租金是隔年年中才報~ 到時房客都搬光了房東只要說房子沒租出去,你有證據嗎?這都還沒算進一年22萬的免稅額, 搞了半天,結果查不到22萬最後還是沒事~~ 這種稅金很難查,查到了也是幾百塊錢自然人的房東租金收入不是預課稅~ 而是隔年5月報稅查定課稅是商行一類的法人才是....自然人沒有查定課睡
作者: s425247 (s425247)   2017-10-09 00:32:00
不用轉啊....原Po就有在這發文了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7-10-09 02:16:00
重點當然是推文,不過回推的有沒有點聯結看契約就不知道了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03:37:00
請問推文的重點是?多多提告嗎?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7-10-09 04:00:00
推文多空交戰,很好玩啊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04:02:00
這篇有line訊息,其實這房東願意讓他找人承接,已經很好了不然什麼都照合約走,他就真的要哭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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