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pPGux1 ]
作者: deathwomen (我不是女生)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女友要他付房租 他要求共同登記被罵慘
時間: Fri Sep 29 08:30:45 2017
1.媒體來源:
NOWnews
2.完整新聞標題:
女友要他付房租 他要求共同登記被罵慘
3.完整新聞內文:
https://goo.gl/4Bbrus
▲一名男網友抱怨,他住進女友家裡卻被要求付房租,因此他要求房子「共同登記」但被
拒絕,男網友因此上網抱怨女友,卻慘遭其他網友噓爆。(圖/翻攝自Pixabay)
情侶同居付房租過分嗎?近日,一名男網友在臉書《靠北女友》發文,表示自己搬去和女
友同住在女友買的房子,可是女友卻要求他每個月付1萬多元幫忙繳房貸。因此,他要求
房子要共同登記,但卻遭女友拒絕。於是男網友便上網抱怨女友,但男網友卻反被大批網
友罵慘。
男網友在臉書《靠北女友》發文透露,女友買了一間700多萬的透天厝,每個月要繳約3萬
多元的貸款。而該名男網友日前搬去跟女友一起住,但女友認為男友既然住在這,也該出
點力,就當是在付房租的概念,要求男網友每個月給1萬多元。可是,男網友卻要求房子
要共同登記,表示自己這樣才有保障。但女友表示,男網友每個月才給1萬多元就要共同
登記實在太過分。
然而,男網友竟然怒嗆女友,「妳有本事就自己繳房貸,房子要完全登記在妳名下我也不
會有意見,但妳今天要我也負擔,也要把我變成共同持有才公平,不然鬼才會付,而且又
還沒結婚!」
男網友的態度引起不少網友不滿,有網友批評,「你臉皮還真厚」、「沒出任何本錢、頭
期款就想共同登記?你付房租只是剛好,別讓人感覺吃軟飯」、「你去外面租房子會跟房
東說共同登記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3fNT6t
5.備註:
如果今天角色互換呢?有很多女生連一起付貸款都沒有就要求共同持有吧?
作者:
lolic (lolic)
2016-09-29 08:31:00臭母豬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6-09-29 08:31:00母豬: 人+4女森耶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6-09-29 08:32:00男人臉皮真厚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æ¥ç¸¾è½‰æ©Ÿè‚¡)
2016-09-29 08:33:00付房租剛好而已吧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6-09-29 08:33:00付房租又不是付貸款
作者:
ymib (網路小白)
2016-09-29 08:34:00這男的是客家人吧?
靠杯 他要搬去住付房租不是正常嗎 是在低能殺小 還要共
作者:
tchialen (艾媽 挖愛哩)
2016-09-29 08:36:00這種人也有女友 肥宅俺哭哭
作者:
orze04 (orz)
2016-09-29 08:36:00不想付的話生活費全出啊
作者:
XXXXSHIT (給我八千元 我給你五顆星)
2016-09-29 08:37:00角色對換的話誰敢要女的付房租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6-09-29 08:37:00這種男人還是早點放生 摳門愛佔便宜又沒用
作者:
XXXXSHIT (給我八千元 我給你五顆星)
2016-09-29 08:38:00如果是繳房貸 要求共同登記剛好
作者: eternity10 (蟲鳴) 2016-09-29 08:38:00
怕繳一繳被甩了的話,就自己住,女友偶爾來比較好
作者:
TIC05 (悠閒過生活)
2016-09-29 08:38:00這篇蘇美應該會回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6-09-29 08:38:00七百多萬透天應該是鄉下地方,房租一萬多太高了
作者:
jupei (沛)
2016-09-29 08:40:00這男的是真的廢
作者: drigo 2016-09-29 08:42:00
記者真好當, 每天去靠北系統抄文就當新聞上架
作者:
widec (☑30cm)
2016-09-29 08:45:00要共同登記 就房貸一人一半阿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6-09-29 08:45:00中南部除非很鄉下 也沒有700的透天
看房租是不是行情價吧,除非要求背一半房貸,否則沒理由總不能說我租房就能跟房東要求共同登記吧
作者:
xiaomu (直走好了)
2016-09-29 08:47:00還有頭款也要算一下
作者: Gossiking (八卦王) 2016-09-29 08:50:00
媽的這男人怎麼好意思
作者:
ATand (ATand)
2016-09-29 08:50:00若在台南700萬的全新透天大概我看到的是出現在安南區一帶
作者:
lianki (單眼 要爆嗎?)
2016-09-29 08:50:00呵呵 自助餐又來嘍
作者:
neofish (半帶擬隆鯛)
2016-09-29 08:51:00七百萬買透天的地方,應該房租遠低於一萬
作者:
lianki (單眼 要爆嗎?)
2016-09-29 08:51:00這種女人也是放生啦
作者:
neofish (半帶擬隆鯛)
2016-09-29 08:52:00要男方吃下一半不太合理,更何況生活費搞不好是男方出
作者: murosaora (慕容) 2016-09-29 08:54:00
腳色互換還是男的被罵 兩性平等就是個笑話
作者:
YesHi 2016-09-29 08:56:00自己要搬過去住的 付點房租也正常但七百萬 付三萬房貸 那貸六百!!! 這也貸太多%
作者: dreamyello (昔時) 2016-09-29 08:58:00
人家女生也 咦?是男的喔
作者:
YesHi 2016-09-29 08:59:00還有 七百萬透天 那邊的房租也很便宜 這跟本用不著搬過去
作者:
f124 (....)
2016-09-29 09:00:00南部還要跟人收一萬多才過份吧 不爽出去租人阿
作者:
YesHi 2016-09-29 09:00:00他月繳三萬多的房貸 那頭期款應該繳不多...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6-09-29 09:00:00說實話 要共同可以 持分算好就好 這都是公平的比如 算完後女方總額付款5/8 男3/5 持分就應該這樣這對怨偶會演變成上新聞 大概是各自覺得分配不公吧
作者:
YesHi 2016-09-29 09:03:00說繳平分房貸 那邊房租也沒到那價格搬過去又不繳錢 也不太公平 所以 一開始就別搬過去就好
作者:
yanli2 ( Yan™)
2016-09-29 09:04:00七百萬的透天 房租套房頂多也只到六千 要人繳一萬是坑人
作者:
YesHi 2016-09-29 09:04:00只是男女朋友的關係 不到夫妻關係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6-09-29 09:05:00所以建議鄉民 相關知識要多吸收一下 因為這案例真的很多人不會細算 導致以為平分這種狀況
作者:
p5566tt (神話般的存在)
2016-09-29 09:09:00母豬不ey
有看過付50萬頭期 就說房子是她買的 房子要2000萬這能說人真的是很有趣的生物
作者:
taisam23 (美索不達米亞)
2016-09-29 09:12:00男的女的都有問題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6-09-29 09:14:00叫他搬出去 換個人租啊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6-09-29 09:15:00由此可見 數學要修好
房貸月繳也才3萬,一萬多不就一半,共同有什麼問題?
男方要求共同持有不合理,女方要求付一萬多元也不合理
不小的套房6000 要人繳一萬 誰會付阿.. - -
跟人家住本來就要負擔一些...不負擔是想白吃白幹?
作者:
yasopp (騙人爸)
2016-09-29 09:32:00這對怨偶會演變成上新聞純粹只是記者愛上網抄新聞而已
作者: elfrose 2016-09-29 09:32:00
公豬母豬湊一對
作者: Doublecute (搭撥Q) 2016-09-29 09:34:00
是該付房租啦 不過一萬多自己出去住吵架還不用怕被趕
作者:
k44754 (9527)
2016-09-29 09:37:00才繳多少就要共同登記??
作者:
nofish (小魚)
2016-09-29 09:39:00要一半也不是問題啊 但頭期50先補一補 還有每個月分攤的是一萬五
作者: qaz12453 (路人) 2016-09-29 09:40:00
看當地月租多少 比較貴就去外面租就解決啦 幹
作者:
t81511270 (justlikeING)
2016-09-29 09:42:00給一萬多 衝殺小 搬出去找五千的
實情應該不對吧 我猜男方是想分半共同持有 女方不要
作者:
arcysaint (allensaint)
2016-09-29 09:46:00母豬母豬,夜裡哭哭
智障有剩,被嫌給少又想共同登記就平均分擔阿要在一起就好好溝通這點小事也可以上網抱怨,小孩子喔男的如果經濟能力不足給不起就不要伸臉讓人打
作者:
vince98 (柚子)
2016-09-29 10:01:00我記得之前有同樣的文章…而且男女角色對調
住別人的房子付房租 本來就跟買房子不一樣 憑什麼共同登記
作者:
erain (雙手緊貼褲縫)
2016-09-29 10:20:00七百萬透天一萬五差不多可以租整間了
作者:
chiguang (完美工具人)
2016-09-29 10:32:00女生要求的話這就不會是問題了
作者:
mayko (mayko)
2016-09-29 10:40:00公豬自助餐無誤..不想出就搬出去.還不是看人家全新透天爽住覺得一萬五爽租就出去租不用討拍.
作者: tantamount (ta) 2016-09-29 10:49:00
要是女生就要付房租+當台傭+幫生小孩
作者: jasmine2015 2016-09-29 10:50:00
同樣的條件看看這些母豬接不接受 呵呵
作者: tantamount (ta) 2016-09-29 10:50:00
台男不是很愛比誰會賺錢 對另一半又小氣不就自認魯蛇?
作者:
ponguy (●胖蓋●)
2016-09-29 10:51:00幫繳房貸不算出錢喔 父權紅利罵台男還一堆人護航
作者:
TllDA (踢打)
2016-09-29 10:52:00有很多智障沒買過房 不知道貸滿700萬 每個月要還多少
情侶一起住,繳一萬多房租然後分手以後房子一個人的。你跟伴侶一起住分擔房租會每人月繳一萬多嗎?很明顯這就是房貸好嗎
作者: kanata0723 (分解茶) 2016-09-29 10:59:00
我家這邊就是房價700萬左右透天 房租1萬 新北
作者:
billiomos (billiomos)
2016-09-29 11:02:00換個性別就...
作者:
westlml (我們也有輸的時候)
2016-09-29 11:03:00通常都是幫忙負擔生活水電支出~叫人幫忙付房貸很少見..交男友順便賺房租的概念嗎...還繳這麼多...
作者: gikko (gikko) 2016-09-29 11:07:00
男的不想租就說 扯什麼共同持有藉口男生算很精阿 外面租1萬 房東打理到好
作者: o760823 (鋒) 2016-09-29 11:16:00
台男
和伴侶住700萬透天,若兩人月繳一萬五房租給房子持有者,平均一個人7500。某些人真的很會算,把性別因素也算進去了呢
作者:
bbaad (ABS)
2016-09-29 11:55:00應該是租金沒談好吧,一萬多有點偏高了
作者: heerowei0802 (有鬼) 2016-09-29 11:58:00
反過來還是男的被罵信不信?
作者:
ppc ( )
2016-09-29 12:03:00要掛名就55分阿 之前女生出的錢 男生拿一半出來
作者:
cospergod (cospergod)
2016-09-29 12:03:00性別錯誤
作者:
SamWhite (負心每是讀書人)
2016-09-29 12:04:00換成男生就是男生小氣 顆顆 真有趣
作者:
ppc ( )
2016-09-29 12:04:00不掛名 就租金 但是如果男生不住 女生能租給誰?女生應該收比一般租金市價稍便宜 因為男生不租女生也不會租出去 而且七百萬的透天租一萬五 算貴了
作者:
alan0204 (このロリコンどもめ!!)
2016-09-29 15:30:00靠北XX系列文先噓再說
本年度看過最好笑的笑話 如果一次拿3XX萬出來可以考慮一下.......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03:39:00不不不,這其實就是看雙方意願而已如果女方要求男方幫忙"繳房貸",男方提出掛名其實很合理但如果女方要求男方"付房租",就完全沒爭議了而如果女方要求男方幫忙繳房貸,男方沒先提出掛名以後才主張說自己要掛名的權益的話,是不可能的因為沒利己證據就會被認為是"你情我願" XD所以我反而認為女方太自私,要人幫忙繳房貸還不給掛名
問題是掛名掛上去,房貸又不是他貸款的,頭期款也沒付,繳幾期一半房貸換掛名也太好賺。是我也跟他要房租,不對,對方應該主動付才對。房板我聽到男女對調版的,結婚也沒啥用,婚前買的又不算共有。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03:56:00細節就看怎麼談怎麼做,掛名可以按比例掛這種東西當然要有白紙黑字簽名畫押我還看過更扯的哩,男女朋友,男方自己買房自己付房貸男女同居在一起,生活費女的出比較多結果女的主張因為她支出生活費較多,所以男方才能付房貸打官司要求共同掛名反正就讓法院去仲裁吧!哈哈!當然第一次都還沒開庭,雙方就已經分手了....XD我們私下猜測女的八成是劈腿,分手前能撈就撈吧?
作者:
Liebesleid (recursive I love you)
2017-10-09 10:35:00有什麼好猜測?住人家家幫出一點又怎樣?10000多可以算是房租水電說不定還含餐費搞不好還幫洗衣服幫打掃,3層樓都可以用不然去租外面透天中一層還是一個套房是覺得SP大的猜測有點過分了。說真的我還遇過更更摳門的男友。他住家裡我只是星期六日去他家住也要收錢。我那時候也沒懷疑他劈腿,就不爽不要住而已。出去開房間不是更好(因為在他家還不能開冷氣呢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0-09 14:11:00我說的例子和這新聞不是同一個例子喔而我說的那個例子,第一次開庭時就確定對方有新男友了而後來也證實,對方已經劈腿快2年,只能幫QQ後面的事情沒說出來而已,正常來看提那種要求是太扯了只是生活費稍微多出點也敢主張要掛房子的名字,超扯會那樣猜測,一點都不過分,因為所有人都這樣猜 XD
作者:
Liebesleid (recursive I love you)
2017-10-10 10:13:00所有人顯然不包含我(台男好可怕沒人覺得持家很辛苦嗎 orz 好像吃住免錢都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