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事情是這樣的 8月時我和男友一起租了套房
一開始看房時 因為沒看見熱水器 於是問了房東熱水的事
房東當時說因為頂樓有加裝太陽能 所以是用太陽能加熱
若天氣不佳時會自動電加熱 而且這部分不另外收費
直到最近氣溫稍降 在8點時要洗澡 等了一個多小時都沒熱水可用
裝在一樓的熱水器開關可以看現在水溫幾度
這一個多小時裡溫度都沒上升 一直停在33度
聯絡房東後 房東在電話裡說她很生氣甚麼的(關於熱水器電費)
然後她就說她原本是設定下午4點到8點這段時間加熱
說現在要增加加熱時間的話就要收費 說她要繳很多電費甚麼的 所以要我們分攤
一開始是說看電費多少來除以房客人數 隔天又改說一人收150
說不願意分攤的話 就個別在房裡加裝電熱水器
我們房客都覺得房東出爾反爾 言而無信
現在不是在意錢的問題 如果一開始就說要分攤那無所謂
而是和說好的不一樣 又讓人覺得死要錢
昨天打去消基會詢問 消基會只說這要我們自己和房東協調
想請問各位 我應該怎麼做? 接受? 拒絕? 或你們會怎麼做?
我不是第一次租房 但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