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滿一年剛續約的時候,
房東忽然要求本魯清洗冷氣濾網,
但就是本魯愚蠢,
不會拆房間內那台舊型窗型冷氣的濾網,
所以就直接回覆說~我不會拆濾網。
然後房東就回覆說~如果房客未依要求清洗濾網之後因為濾網太髒造成冷氣損害要房客自行負擔維修費。
對於房東如此回覆本魯心生不滿的詢問房東~說真的不是我不願意洗就是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拆洗,再者這樣並非房客蓄意破壞的損壞為什麼是房客負責?!
結果本魯就被告知限期一個月搬離~唉~
更悲哀的是本魯簽約是每月1日,
而照提前解約條文被告知後的一個月是19日
就這樣房東還硬生生從我的押金扣了19天的房租走!
這樣合理嗎?
但房東就一直堅持說因為這19天鑰匙在我身上所以他扣我房租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真的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