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 到期不續約的相關問題

作者: wtfru (嘿嘿)   2018-04-24 23:37:09
這個問題主要是幫家母問的
她有在當房東出租套房
其中一位房客因為生活習慣不佳導致常常有其他房客抱怨
加上當初簽約有口頭協議只能一人入住卻常常帶人同住
所以家母在合約到期後不想續租給這位房客
租約4/30到期
家母在兩周前(4/10)告知房客不給續約
房客口氣不好強烈抗議說太臨時告知
不過這個部分我有爬文一下
基本上白紙黑字要她搬離肯定沒有問題
家母想說給她兩周寬限期到5/14
但要求房客帶合約書來雙方壓手印或印章更改合約日期
結果這位房客在電話裡就嗆說
"不需要啦!!!我說我時間到(5/14前)會搬走就是會搬走"
然後家母聽了覺得很不爽
問有沒有可以反制的方法
其實我的想法是沒什麼好氣的
我覺得合約就寫在那
你不想來更改合約日期我們就照合約走4/30準時趕人
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
不曉得有沒有什麼比較理想的建議呢
謝謝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04-24 23:40:00
告知他們,合約不改就是準時趕人,延遲交屋的錢照契約計算明天記得去寫封存證信函一般契約都有一條延遲交屋,租金2倍計算沒有太臨時告知的問題,房客本來就要注意租約時間不主動簽續約,就要承擔約到緊急搬家的風險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8-04-25 04:49:00
準時趕人, 2倍計算, 你給他延到5/14號,這半個月他不會給你半個月房租的, 只會叫你用押金扣掉, 變成你手上的擔保金變少了. 他若真的5/14走, 押金2個月就只剩一個月囉, 這房客可能會跟你們放大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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