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各位前輩!我在591租屋,有仲介的服務
當然也順利租屋了,不過家裡目前有事情,突然急需搬回家
所以只住了一個月,不過房東表示兩個月的押金無法退回!
我只希望可以返還一個月而已,屋主不答應,這我只能吞下去嗎?
簽署的合約是內政部最新版的房屋租賃契約書。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6-29 14:28:00看合約上關於違約金的部份怎麼定。照合約走
看你契約上勾啥寫啥啊 用制式契約上面也有很多空格讓你寫, 也可以加自訂項目或更改, 契約在你手上幹嘛不看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06-30 00:53:00現在只能扣一個月
作者:
netpal486 (隨風而逝的記憶...)
2018-06-30 02:51:00現在只能扣一個月...
作者:
rotty (...)
2018-06-30 10:57:00作者: aps5488 (mikan) 2018-06-30 20:47:00
只能扣一個月
作者:
w271235 (老魏)
2018-07-05 07:54:00不好意思在這發問,如果簽約(6/18)但還沒住進去,合約日期(7/1開始租)也還沒到,這樣解約也是算一個月嗎?謝謝。
作者:
s759421 (粉紅QWERTY....... @@)
2018-07-05 09:51:00樓上 房東全退算佛心 雙方同意並簽約完成 正常要扣一個月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7-05 15:56:00如果已經簽約完成。就有違約金。
奇怪 現在還有人的觀念是這樣. 簽的那一刻就生效了跟起租日有什麼干係? 7/1日起租, 房東可以在6/30說不租了, 就一點責任也沒有了嗎? 房東如果有責任, 那房客起租日前不租了當然也一樣有責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