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學生,想請問關於房子合約糾紛的問題,四處找了找應該可以發在這個版吧?
我與室友共同承租房子,一個月10000,每個月房租一人一半,共用同一份租約,上面也有
我和室友兩人的名字。
但現在室友單方面想要退租,請問我有權不解約嗎?亦或要求他補償我的損失呢?
加上房東現在提出我可以用7000繼續承租,但我原本每個月只要付5000元,請問多的錢可以
要求室友負責嗎?
如果他不願意我是否可以跟房東要求不解約呢?
我查看過房子契約了,似乎沒有寫到相關的規定,房東今天打電話給我好像也是想丟給我們
自己解決。
希望能回覆我的問題,感謝!
(最後決定退租了,謝謝大家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