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搬到新租處
幾乎所有的傢俱電器都非常老舊,陸續出問題
一開始房東都有做修繕,但修了以後不久又出問題
一直跟房東反應,房東總是一拖再拖
這陣子受盡折磨 3台冷氣、冰箱、洗衣機 一修再修 也配合修繕跟公司請假
冷氣吹不冷 也讓電費暴增!!!
今天房東聲明"以後設備故障不處理了 若我們因為不處理不想承租沒關係 押金全退"
在沒找到房子前 我不可能搬走 但現在夏天2台冷氣都壞掉
我打算自己修繕 再從下個月房租扣 (有告知房東)
想請問 我們的對話都是在LINE上面 若以後鬧上民事法庭 在法律上可以當證據嗎?
證明房東不想修理任何電器 因此我依據民法自行修繕 再告知房東從下月房租扣
或是一定要寄存證信函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