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當天房東自顧自地講了很多閒話,如以前有個博士生房客如何替他管理房屋云云。
我的約是簡單帶看環境就簽下去的。
而且我不懂台語,房東不懂國語,所以我們簽約的時候房東有家人在場。
後來有問題的時候要跟房東反映就會遇到房東不懂國語這個問題,導致問題要解決總是有幾
分不確定性,反映到解決之間也總是多花費了時間跟力氣。
簽約內容是記名了我房間冷氣電錶的起始度數,跟三個月繳一次三個月份的房租跟一次水電
費給房東。
我一直覺得那個水電費就包含其他雜費。跟我的電錶另計是指房東付完水電後付了每間房間
的冷氣電費然後超出部分各個再由房客另計。這部分我也跟房東確認過他同意。
結果今天房東家的人來說:
1.瓦斯你們房客要自己出喔,有講好怎麼分了嗎?
2.冷氣費年底收一次跟合約到期的時候再收一次。然後是按跳表多少就一度五塊下去乘喔~
+
房東之前會同意我的算法是因為他不懂國語。
…
我馬上有表明這個跟當初簽約的時候說得不一樣,可是他說還要再去問房東本人的意見。
感覺突然要被多收超多錢,嚇到有點不能睡。
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