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房客反映
有個不講理的其它戶的租客執意要更換公設
包括樓梯間的夜燈和接線,
且未經各住戶的房東同意,
就已經叫廠商來施工完了,
就找我的租客請錢,
更換4個夜燈和外線,
總共8600(六戶)每戶要均攤1400
沒有收據和發票,只有估價單
就要強制跟其它租戶請錢
更何況他是在未經其它租戶的房東同意之下,就叫廠商來施工!
我要求那個租客給我他的房東電話,
好讓我跟他談,他卻不給!
拜託,你只是一個租客而已憑什麼作主這棟公寓的事!
公寓老舊設施要更換應該是房東之間的事吧!
更何況總共六戶,房東起碼有6人,要換什麼應該經過大家同意才做吧
現在那個租客又執意要換白鐵門了
一戶可能要再均攤8000多
擔心他又找人來施工完強制跟各戶請錢的話怎麼辦,
我覺得他根本莫名其妙,也不知道他叫廠商開的估價金額有沒有灌水
苗栗怎麼會有這種蠻橫的人啊?
我有沒有正當管道可以拒付這筆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