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文長!
我前租屋處位於台北的明德捷運站附近,當時跟房東有過一些不愉快的經驗,雖然已經
過去了,但我還是想跟大家分享一下,希望讓租客們有個參考。
房東是位平頭的中年婦女,有在學佛,房東本人姓李,她女兒姓陳,最剛開始看房簽約
都是跟房東聯絡,入住後的所有事情變成是跟房東女兒接洽。租屋處位於馬路邊,一層
公寓內用木板隔了七個房間,兩間廁所、一台洗衣機共用,沒有客廳。
我在那裡住了兩年,第一年沒發生什麼大事情,都是一些小問題而已。
例如看房時我發現一面牆好像有點潮濕,房東當時表示那不是壁癌,只是前房客不開窗
戶所以比較潮濕。但住了不到三個月,剛好遇到梅雨季,發現那面牆開始出現黑色斑點
,我才確定那就是壁癌。因為我本身沒什麼租屋經驗,想說算了是自己沒注意,自認倒
楣。
還有幾個月後發現其中一間廁所的出水有問題,冷水出水量非常小,而熱水變得異常的
燙,燙到連洗手都沒辦法,更別說是洗澡,所以後來只剩一間廁所可以沐浴。我有跟房
東女兒反應,她說會再告訴房東,但後來也是不了了之。
還有大門經常會被貼上電費未繳的通知函,有一次還因為沒繳電費被停電。但我們每個
月都有繳房租跟電費給房東。
第一次不愉快是在第二年的時候,也就是去年二月。有一天中午我出門吃飯,付錢時才
發現我錢包裡的鈔票都不見了,提款卡也有被翻過的痕跡。我很確定前一天晚上回家時
錢包裡還有四百元,所以錢一定是前一天晚上在房間掉的。但我不確定是室友趁我去洗
澡的時候進我房間偷的?(我很粗心,以前去洗澡房門都不會鎖,包包的位置又剛好在門
附近)還是半夜睡覺時有人撬開我房門?但我房門都沒有撬開的痕跡,而且半夜如果喇叭
鎖被打開我應該會聽到。就這樣胡思亂想了一天,因為這是我第一次被偷錢,我不太知道
要怎麼做,而且只有被偷四百元。最後我還是打電話給附近的派出所,詢問我可以怎麼做
。警察聽完我的敘述馬上跟我要了地址,十分鐘後一位女警就到了租屋處,當時有兩名室
友在房間,女警悄悄的進門,經過走廊,進來我的房間。聽完我的狀況,她說要找兇手的
機會很低,因為我們走廊都沒有監視器,喇叭鎖的指紋大概也都被抹掉了,而且若要查,
所有室友的指紋都要採集,會勞師動眾。另外她認為很有可能是室友趁我洗澡時偷的,而
且她看了一下環境,說這個租屋處很不OK,男女混宿、沒有監視器、喇叭鎖很容易撬開等
等,其實滿危險的。
在警察來之前我有傳LINE給房東女兒,告知她狀況,並說明警察會來(我當時是想說也許有
必要通知房東,讓她也過來)。警察已經離開三個小時之後房東女兒才回應,說她現在才看
到,房東就在她旁邊,而她第一句話就問我「警察來的時候有其他室友看到嗎?」幾分鐘
後房東打給我,她在電話一端開始咆嘯「妳這樣報警我真的很難過!才被偷四百塊而已就
要報警?這樣以後沒有人敢租我房子了!」我有提到警察建議要裝監視器,她大吼「警察
不知道監視器有多貴!!我之前才把一套監視器送走!!」
我跟她解釋只有一個警察來,而且警察來馬上進我房間,並沒有很招搖,而且重點是有人
偷偷進我房間了,這很可怕。房東才放心,口氣開始變正常。
就在我講電話的時候,我剛好轉頭望向房門,剛好看到我的房門靜悄悄地被打開了(我在房
間裡的時候房門都不會鎖),是一個新搬來的男房客,我跟他對到眼,我馬上過去問他有什
麼事嗎,他說他聽到有人敲他的房門,我說我什麼都沒聽到我不知道。關上門後我越想越
奇怪,我馬上去走廊看,發現有人正在洗澡,看了一下時間,跟我前一天晚上去洗澡的時
間差不多,我馬上認定偷我錢的人應該就是剛才開我房門的男生,他可能想故技重施再偷
一次,沒想到我剛好人在房間裡。但沒有監視器,沒有證據,也不能怎麼樣。後來有把那
位男房客的身分證字號交給警察查詢是否有前科,但並沒有查到什麼。
我很慶幸只有被偷四百元,如果當天晚上我錢包有一萬元的話,那真的很慘,根本抓不到
人。但最可怕的是那種有人進過妳房間的感覺,我那陣子晚上都睡不好,不知道會不會有
人又試圖要來開門。房東一開始的反應也讓我覺得很受傷。隔了半年之後她才在走廊裝了
兩台攝影機,但並不是因為為了安全,而是因為有房客在走廊亂丟垃圾,造成她的困擾她
才裝的。如果沒有人亂丟垃圾,我想她應該還是不會裝攝影機的。
第二次最不愉快的經驗是發生在今年二月,要退租的時候。
承租期間因為房間的插座不夠用,我把電視的插頭拔掉,結果退租的時候發現第四台訊號
跑掉,而且螢幕右上角出現一塊黑黑的,房東說那個黑黑的是我用壞的要我賠,但我完全
沒有撞擊到電視。隔天第四台業者來了,正在重設訊號的時候,我在一旁打電話給電視螢
幕業者,請專人來看螢幕,確認是否為自然損害,但沒有師傅願意來,師傅表示光用聽的
就知道是自然損害了,說這難免會發生,請房東要聽進去。在場的第四台業者聽到了,也
開始解釋什麼是人為損害跟自然損害,他說很明顯螢幕那個黑黑的是自然損害。然後他說
第四台訊號跑掉是因為我把插頭拔掉太久,這沒有關係,重設就好,不用收費。
房東聽了之後都沒有說什麼,等到第四台業者離開後,把門關上。她又堅持要我賠一台電
視螢幕給她,說就算是二手的也沒關係,我說這是自然損害,這不是我用壞的,我堅持不
賠。
她開始胡扯,說因為我把電視插頭拔掉,讓電流沒有通過所以電視會壞掉。我重頭到尾都
有錄音,我們從三樓吵到樓下外面,她開始耍賴說她要走了,堅持要我賠她,最後我說我
要找第三方來調解,她說隨便然後就走了。
我非常生氣,過了十分鐘之後,她傳LINE給我,說她佛堂的師姐有新的電視給她,叫我不
用賠了。
押金也是退租一星期後她才退給我,她的說法是錢都在她女兒那邊,要等她女兒給她錢她
才有辦法退給我。
後來跟附近的自助餐老闆聊天,我才知道原來她是二房東。也許她也有她經濟上的困難,
但她每次遇到重要事情的時候,都只想到她自己,這讓我感覺很不舒服。但她其實也有好
的時候,包括簽約時願意讓我延繳一個月的押金,還有搬家時請她的教練來幫我搬上樓。
我只是想告訴大家,有時候覺得這個房東很好,但有可能遇到事情的時候,他第一個只會
想到自己的利益。所以在外租屋,真的很多細節要自己小心。現在我一樣住雅房,房間有
放攝影機,房門有裝防盜鎖,去洗澡一定會鎖房門。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希望大家租屋生涯都可以平平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