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8683312 (小麥)》之銘言:
: 是這樣的,我跟我朋友(稱A)租了為期2年的合約
: 我是承租人,A是擔保人
: 目前合約還剩一年(2020/2到期),
: 在去年4月A交了對象(稱B)也一起搬進來
: 但後續我跟B處的非常不好,導致常常吵架,
: 我跟A一起住超過快10年了都沒這些問題過
: 當然,就是一些生活衛生習慣的問題衍生不滿
: 近期更是鬧的不可開交了,
: 家裡所有的電器與家具都是我買的或是跟A朋友合購,
: 現在我不准B在繼續用我的家電後,
: 他開始要求我把這些物品通通搬回自己房間
: 要不然就要告我侵占公共環境
: 而B似乎也不打算搬走,還說要我搬且不還我押金(滿腦問號)
: 就這樣這幾天開始過著彼此切割私人財產的情況,
: 但我不可能把家具跟家電真的都搬到自己的房間,
: 何況照B的說法是不是電視冰箱廚房鍋具也都不該出現在公共環境了
: 現階段我是很喜歡我的租屋處,但我又趕不走他們
: 請問我該怎麼辦,順帶一提,A為了護B也跟我決裂了,
: 所以嚴格說我沒什麼好牽掛的,
: 只是B一直說要告我讓我覺得很煩悶,且住的很累...
: 附上一些B的留言
: http://i.imgur.com/CVpksRz.jpg
: http://i.imgur.com/7ft8Mr5.jpg
: http://i.imgur.com/VJlgcyM.jpg
: Matt~~~
你們租的應該是家庭式的n房n廳的那種吧
基本上這種的,就算你是承租人、A簽名在擔保人
但實際上是你們兩個共同承租
真的吵上法院,其實你的身分也沒比較吃香
B沒有權力講話,他只能透過A講
即使你和A共同承租,正常契約裡面也都有一條不得出借或轉讓的條文
你可以用這一條主張B不能住在裡面
你完全不用甩B,你和A慢慢吵架就好
東西放原地就好,因為你們共同承租,公共區域本來就是大家用
就算是A也沒權力要你把東西搬走
就讓他的法律朋友去告你吧
裝幾個攝影機,拍好自己的東西(攝影機要能互相照應)
等它們做了什麼動作,你再去告它們,直接告刑事
省得囉哩八縮的
其實和人合租,很容易有很多爭執的
要是我,我就直接搬走,讓它們自己去負擔那個房租
自己的家電也通通搬走或賣掉
共同買的就叫A出錢買下
(如果他開bala價,你就用bala價買下他的部分,再自行處理掉)
等他們生活不便、每個月負擔重,它們就知道沒事惹事是多麼自找麻煩
不用管什麼對方律師朋友講什麼
真的會告的都直接告,不會在那邊講五四三的
以前也有人嗆說要告我,還搬法條說反正上法院就怎樣怎樣結果
乾脆大家簡單點照法條規定走就好,一副很好心要幫我省麻煩的樣子
我只回他"要告去告"然後就掛電話了
結果當然沒下文
不過你這種每天見面的阿,既然都已經撕破臉了,建議還是短時間處理掉吧
直接跟A講清楚,看誰要搬出去,共同購買的東西怎麼處理
這樣比較簡單
但如果他們要告,你要支持他們,請它們快點告 XD
另外半夜音量大吵到別人,的確是不好
不過因為你們是同一戶,法律上根本沒辦法要求你什麼
除非你製造的音量超過法律規定、或是鄰居檢舉
恩....個人建議半夜還是安靜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