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已經簽下不合理的條文怎麼辦

作者: mkgk (很帥對不隊)   2019-05-15 22:03:41
目前還是學生
因為第一次在外面租屋沒看清楚就簽了
期間發生了很多爭執才回來認真看合約
最近一次爭執是房東在窗外講很久的話
因為爭吵很多次了我也放棄良好溝通
直接關窗戶表示抗議
房東馬上大發雷霆
開始重拍門試圖強行進入
發現門鎖著之後開始試圖開窗
過程中大聲叫喊要我滾出去,立刻搬離
我當下也是覺得為了自己安全想趕快搬走
但合約中有些條文讓我害怕拿不回押金
契約中提到的相關條文有:
1. 甲乙雙方在本契約有效期限內解約,必須在一個月前通知對方,同時支付對方一個月
租金作為違約金,方可解除契約。
2.條約之成立與解除:須雙方共同簽名蓋章始成立與解除,任何單方面之宣誓不成立。若
片面毀約則至到期日剩餘月份金額承租人一經出租人提出告訴,無條件賠償。
3.承租期間,承租人(乙方)與出租人(甲方)有任何誤會、爭執,以及甲方要求乙方遷離而
乙方不遷離,亦視同毀約行為,押金不得退回,其餘一切剩餘租期金額連同賠償甲方。
在看到1.時我覺得是房東要求我搬離
所以覺得應該是他需要多付我一個月押金
但看到2.時覺得非常不合理
難道房東片面解約我還要付他所有剩下租期租金嗎?
在我們爭執時房東要我搬離
我只回覆他兩個月押金退還我就馬上搬走
但3.這點是不是代表我不搬也不行呢?
2.和3.兩點都非常不合理
但當初太傻沒看清楚就簽了
現在不知道到底能不能在拿回押金的情況下搬離?
後來我抓著1.跟房東說
他就已讀不回了
也沒有繼續要我搬甚至完全不回應
我現在最大的問題點是
1.房東如果繼續要我搬,有沒有辦法拿回押金的搬離
2.如果房東堅持不回覆我是不是只能繼續住完約滿才能拿回押金?
3.萬一即使住滿退房,也被各種細節刁難扣住押金怎麼辦?
很少上PTT發文,如果格式有錯誤會馬上改正,謝謝大家
作者: Windsinep (小東)   2019-05-15 22:13:00
第一條代表著可以雙方合意解約既然他叫你搬,那你乾脆直接同意他搬,他要賠你一個月在合意解約的情況下二跟三根本不會用到反正關係已經搞差了,你直接同意他並咬緊第一條叫他賠至於被各種刁難押金是有可能,建議現場點交清楚也可以找個熟悉租房事務的朋友一起點交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9-05-15 22:29:00
你抓著1講, 2.的前半段要滿足, 才是同意1吧
作者: Windsinep (小東)   2019-05-15 22:56:00
另外第二條和第三條合起來根本是霸王條款第二條限制你不得解約,第三條提供他可以任意解約我覺得這房東根本是故意的
作者: hodinup1 (gogo)   2019-05-15 23:03:00
第二條同樣也限制房東不能片面毀約啊,房客不想搬的話也可以拿第二條回應房東。哪算是霸王條款?
作者: Windsinep (小東)   2019-05-15 23:04:00
第二條只寫承租人賠償出租人,不霸王嗎?
作者: hodinup1 (gogo)   2019-05-15 23:05:00
只是,第一條和第二條的內容似乎互相衝突吧。
作者: Windsinep (小東)   2019-05-15 23:06:00
如果他反悔不想虧,那你就繼續住下去吧點交時被刁難不用怕,找個朋友一起吵一架當作練經驗
作者: mkgk (很帥對不隊)   2019-05-15 23:07:00
第一條應該是定型化契約複製的,第二條第三條都是房東自己手寫在契約最後頁的
作者: hodinup1 (gogo)   2019-05-15 23:07:00
因為,房東片面毀約是無法成立的,房客可以繼續住,但是房客片面毀約自行搬走,當然要訂罰則啊
作者: Windsinep (小東)   2019-05-15 23:07:00
說不定過程會比你想像的更和平咧~~
作者: hodinup1 (gogo)   2019-05-15 23:11:00
第二條 單方面宣誓不成立,所以房東無法片面自行毀約,為什麼要訂罰則。 提前解約當然要雙方同意,這很正常啊房客單方面毀約,自行搬離的話 你覺得合理?
作者: Windsinep (小東)   2019-05-15 23:12:00
我說 2+3 你只說 2,順便解釋一下 3 吧而且我哪有說房客片面解約合理?莫名其妙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9-05-16 00:22:00
第一條不是定型化契約的複製吧,第一條講契約的"有效期限",簽完約就生效,定型化契約漏洞有那麼大嗎?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9-05-16 00:52:00
1和2沒有衝突,2前半段要先成立、1才能執行2的後半段就是承租方片面毀約的法律處置方式而已契約解除就是抓著2就對了,你不同意,他也不能提早解除房東如果要拿3來趕你走,他會很容易觸犯法律,就恭喜你了問題1:房東要你搬,你可以要求提早一個月告知並賠一個月問題2,房東不理你,你就住好住滿,約到搬走拿回押金問題3:就做到不要被刁難阿,又不是說雕就可以雕得動的...
作者: saadrupbn (ASH神手)   2019-05-16 14:35:00
12正常的。3才是有問題其實你應該找當初租你的仲介去處理,只是有的仲介出租收錢後就不理人,很爛,但也有很好的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9-05-16 20:15:00
仲介本來就不管後續了,物業管理公司才會管後續的事文中契約第3點,就是房東多寫多麻煩,寫成這樣很難實現寫簡單一點、霸王一點,反而容易處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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