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合約已經超過,可以要求按照天數嗎?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9-05-30 10:19:18
如題,因為這裡問題很多
之前發文問的,隔壁是鳳樓,樓下開火鍋店,
還有窗邊常常跑出一堆莫名飛蟲屍體,
浴室排水不良會積水,熱水器常故障,
網路常常斷線...
有聯絡過兩三次,卻被敷衍掉,
所以就睜隻眼閉隻眼。
所以租約到期了,房東沒問,我也沒主動要求新合約,
還是按月繼續繳錢。
不過過陣子要搬家,可能租不到半個月。
但房東要我付滿一個月。
我問房仲,房仲說你們沒有續合約,
所以也不能用合約強制你住一個月。
(合約也沒提到這部分)
那我可以照房仲說的,
因為我們沒有續約,所以請幫我照天數算嗎?
謝謝各位。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9-05-30 11:32:00
你這是不定期契約,一樣要按期繳之前是月繳,你就是繼續月繳,不能以日計算
作者: saadrupbn (ASH神手)   2019-05-31 01:24:00
一樓正解。還有你的房仲...有點不行訊息亂傳遞
作者: Puehong (Puehong)   2019-06-05 09:10:00
那就住滿一個月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