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搬出了住了20多年的老公寓一樓,所以修繕更新後出租出去。
: 當初來談的是30多歲的青年,在夜市賣東西,用途是當來作倉庫。
回這版回文又是遇上狀況了~!@#
最近一年換租給一個賣肉品的小盤商,也是三十多歲青年,每月一日繳租,今年六月剛續
租,然後今天十九日這個月租金還沒入帳。
這個房客從去年開始就有拖延繳租金情況,每個月都要催討幾次才給,可以拖到十幾日。
由於本人在外,主要加LINE跟他催,家裡只有女輩老的小的不好出面。這個月照樣拖欠,
端午節回去去房子那跟他當面溝通房租問題。他東扯西扯,都是沒意義藉口,在騎樓談有
送貨來,轉頭就走人當你是空氣,送貨的處理好後,他屋裡繼續瞎忙不理你。當下明白這
是遇上老賴了,也不理他走了。是沒多少情緒,工作上遇過更麻煩的,只是個人遇上了得
自己面對,不像公務上請律師打官司可以當看客。
http://blog.udn.com/frankbetty/3497831
爬了文,有網友推這個網址,挺實用的。裡頭提到只要有欠租事實,就可以申請調解,是
打算等欠租達到兩個月後,就走調解,藉由第三方去催討,屆時再看反應。申請公所調解
也要先寄存證信函嗎?用簡訊、LINE通知有同樣效果嗎?因為合約上有條文
第7條:通知送達及寄送。
本契約發生紛爭時,以租賃物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
,甲方與乙方雙方相互間之通知,郵寄者以本契約所記載之地址為準,並得以簡訊、網路
通訊軟體為之。如因前項通知方式變更未通知他方,致通知無法到達時(包括拒收),以
他方第一次郵遞、簡訊、網路通訊軟體通知之日期推定為到達日。
不知道網友催討經驗如何?我們這年里長才換下幾十年的老油條,新里長還成立Line群組
交流里內事務,不知道里長有用處嗎?
此外一提,這房客簽約時突然提押金要分兩次繳,當時是沒在意,現在想來只要租賃簽約
前有異於常態狀況出現,就該立刻停止避險。這輩子吃的鹽是多,只是歷練還是不夠....
※ 編輯: k800i (220.136.124.99 臺灣), 06/19/2019 11: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