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簽約下定與簽約前約定

作者: the01 (立撒)   2019-11-22 17:24:47
各位好
請問應該在簽約前
向房東要求變動租賃房間的所有內容(譬如
1.簽約前要求房東先行清理租賃標的
檢查與修繕水電網路
三管等
並能在簽約契約上記載擔保責任)
還是簽約當時要求也還符合目前的一般租賃交易約定俗成?
因為已經先行下定
也就是已經先給予定金
考量到目前在簽約前先向房東提出還來不來得及?
還是下定這個動作完成後
在的租賃法律或是約定俗成觀念就是不能再對房東有所要求
這一點還要請在租賃版上
釐清確認清楚
同時若簽約時才提出
房東不願意
訂金是否合法合理被房東沒入?
而且即使簽約當時才提出
即使房東承諾
可是租期已經起算
根本來不及將屋況整理至約定的情況
請問定金是不是也有個幅度範圍
還是房東說得算數?
可以定多久時間有沒有一個範圍或是標準
譬如月租金幾%
還有請問
這幾點要求與確認
該怎麼提出比較妥當
同時是不是合理合法要求
房東有沒有相對義務
1.要求檢查電錶 準不準
2.更換蓮蓬頭整組 (衛生問題)
3.簽約前檢查檢測水電網路(用電負載) 調整水量水壓
檢測水質
污水管
以上還請多多指教
謝謝
作者: abcpiii (KJ)   2019-11-22 17:44:00
我講最後幾點,電表是水電,網路是弱電,水質水電應該也不會;房東只會收錢跟叫修。我覺得你比較適合買預售屋或新成屋,才有可能達到這幾點再者以上幾點如果房東都做的到,例如再台北或你要居住的地方你願意花多少錢租一間實五坪的房間?負責設備良好是房東的責任,但是房東要是聽到你的要求跟調件應該會請你再考慮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9-11-22 20:39:00
房東聽到要求換整組新蓮蓬頭的 應該立馬叫他滾出去了吧XD
作者: tizzy0131 (銅鑼灣扛報紙)   2019-11-22 23:47:00
你真的買一間新房子會比較好
作者: albertab (albertyang)   2019-11-23 16:34:00
蓮蓬頭五金行買簡便的一百有。有房客自費買更好分段式的倒不如跟房東說任何品項檢測費一人一半,還有毫米機會
作者: pajero (happylife)   2019-11-23 17:14:00
我覺得沒有房東想租給你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9-11-23 17:31:00
我是租客喔 你的要求真的誇張 要驗水質測電表換蓮蓬頭那如果租到木地板是否要全部打掉 因為別人已赤腳踩過你不想踩在別人可能留下香港腳病菌的木板上XD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9-11-23 18:15:00
如果只是換蓮蓬頭,那倒是小事只是要求東要求西的,以後應該很難搞換個角度想,簽約前一次把所有問題處理完其實也不錯所以還是看人嚕,但如果房客的問題如這篇,我不會想租
作者: alag (追夢)   2019-11-24 07:43:00
請去尋求法律協助吧..別人講的你又不信,有啥好問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9-11-25 00:37:00
不,房東不是計較,房東只是怕麻煩 XD好房客就是不遲交租、不亂搞一些有的沒的不該房東負責的就不要找房東也不要把房東當保母、當媽媽、當老師至於一個好的人,很簡單,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你要求這麼多,你也要接受別人對你要求那麼多你要求別人付出不是他該付出的那你也要接受別人對你要求那些不應該是你付出的你要要求房東提供那麼多資訊給你(有些還可以自己查自己看)那你也提供良民證、工作證明、財力證明、連帶保證人那一切都會很好談只要有地板的,都可能有被香港腳踩過喔有空氣的,可能前房客留下不少細菌病毒在裡面遙控器更是細菌大本營
作者: simm7 (Simm)   2019-11-25 22:57:00
推樓上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作者: tx50xyz (想要好的房貸利率)   2019-12-01 10:37:00
重點你認為合約,合約只是保障雙方,雙方可直接先說出來討論,最後結果在寫在合約上,只是通常房東只會用現況出租,增加費用,房東有可能會請你加租金或你可能沒收定金,還是要適需求而定,非全部,你也要考量雙方可以接受的範圍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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