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最近跟某位房東承租了一間房子 (有經過房仲)
還沒有入住
合約裡備註里加註 房子需附熱水器
房東剛剛傳Line 說房子大概都處理好了
但是希望熱水器還是由我自行處理
我看到時很生氣
怎麼會有人可以出爾反爾
而且合約都有寫要有熱水器 (房子本來沒有)
另外合約還有加註 抽油煙機須清洗乾淨(上一個房客弄得很髒)
房東未在line 寫明是否有清洗
明天去現場看會注意
請問各位
我可以作以下哪些動作
1. 直接請人來裝熱水器 然後告知房東熱水器金額由租金扣抵
以及清洗抽油煙機 (我猜是沒拆去洗)
2. 直接解約 因為房東未依契約執行 (尚未搬進去,已付第一個月房租+2月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