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的租金本來是有含稅的(打算報稅+公證)
但房客一直拜託看能不能不報稅的方式 直接降房租給她
為了避免房客租的時候 說不報稅 退租的時候又報稅搞人
是否能在合約以代扣繳的方式保障自己?
爬文有看到, 有人建議合約條文增加如下:
但是對象好像是要 企業才能用這樣代扣繳方式進行?
一般房東 對 一般的房客 也能以代扣繳的方式進行簽約嗎?
=======================================================================
“乙方(房客)代為扣除10%租賃所得稅後,甲方(房東)每月實得租金__元”
“乙方必須向稅捐機關申報繳納甲方代扣之10%租賃所得稅並於年終時將所得扣繳憑單交
付甲方作為報稅憑證使用”
意思是:房東已先將10%房租的稅費預放在房客處。房客同意自己去繳稅後將扣繳憑單交
給房東。
這兩條是利用所謂的【代扣繳】方式。通常是用在企業跟房東租屋時繳稅的方式。所以這
條文寫在契約內是有效的。
好處是如果房東遇到以上的惡房客。可以主張已將應繳稅費已交與房客。如房客未去繳稅
。責任在房客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