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要求房租改以郵局劃撥方式繳納
事件發生過程:
房租10000
我劃撥10000至房東帳戶
郵局自房東帳戶扣手續費20
房東實收9980
事後房東來向我收20元手續費
後經查證
郵局劃撥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是自收款帳戶扣款
我的疑問是當初約定的繳費方式不會有手續費
現在依照房東要求的方式繳納所生手續費應該由誰負擔
我理解房東的角度是認為他就要收到完整的租金費用
但房客的想法是房東求自己的方便 我們配合執行 房客並沒有因為這個改變而變得輕鬆 手續費應該是房東吸收
想聽聽看大家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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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貼心提醒:
討論的重點在於責任歸屬 不是金額問題
另外 房東還有其他事蹟
故已確定租約到期將搬離此租屋處
請大家放心 本身無自虐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