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粗略介紹一下自己..24歲家中長子
: 近期自社區總幹事那接收到房東寄來的牛皮紙袋
其實個資背景不用詳細,就說新手租客。
: 內含為一式兩份的租約,自今年7/1開始,為期兩年
: 對方簽名蓋章完畢,乙方則是空白
: 外附便條紙寫上 "自今年7/1開始租約調漲1千元"
: 收到時其實蠻錯愕的..因為上一份租約則是109/4/1 - 1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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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契約內容資訊就很重要,很多上來問的打一堆字,結果合約約定了什麼一個字都沒說
,熱(ㄨˊ)心(ㄌㄧㄠˊ)網友只好照可能發生的情況給意見。
: 後來也打電話問房東詳情及原因
: 房東的意思是:「因公司政策覺得長期收這金額虧損,加上周邊市場調查超過
: 目前收租金額,所以決定調漲」
: 並給我們三條路走...
: 1.維持目前租金到明年4/1再漲,不過在這之前差額需補繳(不清楚所謂在這之
: 前的差額是指...我們已維持這樣的租金十年多了)
不管哪種合約,有更動都必須甲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動。
這房東意思應該是租約到期後,新約租金漲一千之外,舊約110/7/1~111/4/1,每月一千
共九千元也要給付,當作簽新約的條件續租給你們。
: 2.現在可以讓我們無條件解約
意思是讓你們「無條件」搬家還屋。可是法律上這是房東違約,這看契約裡頭中途解約是
怎處理的,有無違約金,如果有,房東要支付給你們。
: 3.7/1開始就維持漲租的金額
這個就是給你們新合約用意,舊約中止改用新約,他都簽名蓋章了,就欠你們的。不過跟
第二點一樣是房東提前終止合約,就是他要承擔。承擔什麼?看合約。
房東不願承擔提前解約的損失(一般都會有)就先試探,看你們接不接受。不管如何你們
可以合法住到到111/4/1前,並且給付舊約的租金,這是法律保障的。
至於其他,那房客先確定,是否搬家,這點先確定,才有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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