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我與前女友和她的朋友於今年五月開始合租一間公寓
但因感情因素於9月中和平分手+搬家
也談好我的押金就給他們 然後剩下的租金由他們自行承擔
然而過了一週後如下圖所示
http://i.imgur.com/yCvc9qz.jpg
對方臨時變卦說要我負擔剩下的房租
租約的部分是留在他們那邊
但因為對方遲遲不給我看租約
於是我就先打電話跟房仲確認
上面是沒有我的名字的(當初是前女友跟她朋友一起簽的所以沒有我的名字)
所以房仲跟房東溝通是說我們這邊自行溝通
退租的部分就扣掉押金就好
我也如實轉述給對方
但今天又傳來這樣的訊息
http://i.imgur.com/FlePrJq.jpg
想詢問我這樣有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麻煩各位解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