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租處已住4年多 一年一簽 租期到上月底
去年10月房東告知房子要收回自住 未續約給我
並說這期間內(10~1月份)若有找到合適房子
隨時搬都可以(不扣押金)
那時本來有找到幾個好物件但後來想說過年後可能又更多
於是住好住滿到1月底
年前有跟房東情商讓我年後再搬 多延個半個月到2月中
但這陣子看591越看越絕望
物件雖多好物件卻不多 而且價格幾乎都比年前高了1 2成
那時想說年後轉職潮應該會更好挑 結果正好相反
這時會釋出的case感覺都是想要換到更好租處的人留下的房子
加上轉職潮需求大 完全就是房東市場
價格開高又硬也不用怕租不出去 甚至還要篩房客
奉勸大家若有想換工作或租處千萬別都擠在年後 年前就可以找了
認真覺得淡季比旺季更容易挑到好房子....
去年錯過了幾個好物件我好後悔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