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我是新手房東
今年公司租了一層樓給某個人用做公司用途
押金兩個月,剛開始兩個月都有按時繳夜房租
第三個月起,就不接電話、不回訊息,完全人間蒸發了
聯絡不到,也沒有進出本棟大樓 (大樓本身有門禁系統可以記錄人員進出)
在未繳一個月時我有聽從租屋仲介的建議寄了存證信函到他的戶籍地也有簽收回執聯回來
而之後目前已經欠了三個月
根據我查詢的網路資訊,需要扣完押金後,累積兩個月未繳租金,我才有辦法將房子收回
由於沒有處理過相關事項,想要請問以下幾點
1、樓層內還有他的物品,物品應該怎麼處置?
2、從租期開始的水電費都未繳,目前是我代繳,(不繳就要被台電拆表,未來避免後續麻
煩我先繳掉) 這個部份有辦法追回嗎?
3、如何合法地將房子給收回,需要向法院申告嗎?如何申告?
以上問題,若有經驗的前輩煩請不吝指教